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高校名称:辽宁理工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锦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昆明街2号
3.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高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9.6万平方米(约合593.4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1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8.6平方米;生师比20.7:1;专任教师279人,其中具有副高级职务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38.7%,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1.7%;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4141.5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4767.2元;图书59.6万册,生均图书68.6册。
艺术类招生计划说明
1.招生计划分配原则和办法:结合学校办学条件及环境设计专业就业情况,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艺术类招生计划全部放在环境设计专业。无预留计划。
2.外语语种说明:外语语种不限。
3.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环境设计专业招生对男女生无比例要求。
学校艺术类招生计划按照各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
注:表中科类为辽宁省招生科类设置情况,外省招生科类按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执行。
颁发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理工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达到辽宁理工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理工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收费情况说明
1.学费和住宿费收取标准
学费收费标准:招生专业收取学费标准已经在“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表中具体列明。
住宿费收费标准:根据宿舍条件不同,住宿费每人每年按3500-5500元不等。按照学校管理的要求,以实际分配的宿舍标准为准。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照《辽宁省民办学校退费管理办法》(辽价发〔2011〕53号)相关规定办理退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程序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省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生/年,国家助学金二等2750元/生/年,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协助做好学生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手续的办理及发放工作,按国家、省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及发放工作,做好学生勤工助学岗位推荐及管理工作,做好社会爱心资助评选工作。
对于孤儿大学生和家庭经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校按照相关文件政策要求,减免部分学费及宿费。
录取办法说明
1. 专业批次设置情况
辽宁省2021年实行新高考改革,我校省内艺术类专业在艺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招生,按物理学科类、历史学科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投档。
我校河北省艺术类专业执行河北省招生考试机构统一规定的批次设置和投档原则。
2. 院校录取原则及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艺术类环境设计本科专业在辽宁省、河北省招生,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艺术类录取原则为:辽宁省及河北省考生需参加所在省艺术类统考,并达到所在省规定的艺术类文化课本科最低控制线和艺术类(美术类)统考专业课合格分数线,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艺术类专业课成绩(统考))从高到低录取。
综合分相同的考生,按生源省份招生考试机构文件的要求录取。若生源省份招考办文件未明确要求的,我校规定如下:首先参照专业课成绩;专业课成绩相同的,依次参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
3. 对高考加分考生的处理
执行省招考委关于加分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政策规定。
4.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5.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416-7980195 7980109
网址:http://www.lis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