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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医科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2016年)

一、学校名称及国标代码:哈尔滨医科大学,10226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地址:

校 本 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邮编150081)  

大庆校区: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阳路39号(邮编163319)

四、录取原则与专业录取要求

1、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专业录取的要求。对于新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将以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为准,对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同时从医学人才培养和医疗卫生服务的特殊性考虑,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建议肝功能异常或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躯干和肢体残疾考生谨慎填报我校各专业,否则会影响考生毕业后在该专业领域的就业和发展。

2、各批次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要求不低于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相同批次录取控制线,专业录取时,按考生实际分数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3、投档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招生部门有关要求制定,录取时按招生计划数100%比例分配专业,缺额专业将在剩余投档考生中依据分数择优录取。

4、要求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硕士儿科学)、基础医学(“5+2”本硕连续培养)专业学生,在第九学期结束时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425分(含)以上。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临床医学(“5+3”一体化,专业硕士儿科学)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要求高出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重点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40分以上(高考满分非750分的省份,按比例折合),择优录取;在高分考生不足时,学校将减少录取计划;在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前提下,不考虑加分因素。

第十四条 对江苏省考生,要求选测科目等级为BB,必测科目等级为4C,技术科目等级为合格。

5、对江苏省考生,要求选测科目等级为BB,必测科目等级为4C,技术科目等级为合格。

6、为了方便教学,建议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报考我校。

7、专业录取时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按照分数优先兼顾志愿的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如果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

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在其他有专业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按照分数调剂到缺额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征集志愿进档的考生依据分数择优录取,调剂至缺额专业。

8、在专业调剂时,如男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不会被调剂到护理学或护理专业。

9、专业录取时,我校执行教育部有关对考生加分或降分投档等政策的规定。对于考生享受的各种加分,学校在提档时予以认可,专业录取时则按高考实际分数排序。在高考实际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顺序为有政策加分的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在前的考生;英语、语文、数学分数高的考生。

10、如无特殊规定,录取原则与专业录取要求按以上要求执行,有特殊规定的省市地区,具体要求以当地省市招生计划中公布内容为准。

11、学校各专业考生均按所录取的专业报到,不再进行专业调整。

五、收费标准:我校按黑龙江省物价局和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收取学费及其它相关费用。考生可以在学校公布的招生计划中查询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有变动,以物价管理部门有关文件规定为准。

六、学校设立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通过帮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七、联系方式

校本部网址:www.hrbmu.edu.cn

咨询电话:0451-86666763、86681434

大庆校区网址:www.hmudq.edu.cn          

咨询电话:0459-8153027、8153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