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HOOL OF LAW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具有近40年的发展历史,其前身法律系创建于1981年,经过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法学专业已跻身全国法学专业的前列。在教育部第四次全国学科评估中,黑龙江大学法学学科评估结论为B档,总排名第29位。2012年获国家首批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是黑龙江省唯一入选的国家级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2019年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黑龙江大学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法学基础扎实,人文素养深厚,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治实践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职业人才。
黑龙江大学法学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和省级重点专业,专业建设取得丰硕成果:目前已获得本科教学工程18项
法学专业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民商法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学理论、经济法学、刑法学、法律史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环境法学等9个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拥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法学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民商法学、法学理论、经济法学、刑法学为省人事厅领军人才梯队带头人学科。
法学专业拥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55人,其中,教授20人,副教授25人,教师中有博士及在读博士45人。教师中有国家“万人计划”教学名师1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龙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教师中有全国法学专业学会副会长4人、常务理事10人,有黑龙江省法学会专业研究会会长10人。
近三年,法学院教师出版学术专著10部,发表学术论文120篇,其中高水平论文10篇;获批“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人才培养支持计划”项目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7项,教育部项目1项,中国法学会项目1项,省社科基金项目10项;获省社科一等奖3项、二等奖2项、三等奖9项。
学院拥有法学综合实验室、模拟法庭、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鉴定中心等校内实践教学基地。综合实验室面积1700平方米,拥有仪器设备210万元。此外法学院还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共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20个。构建了实验、实训、实习三位一体的实践教学体系,提高了法学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质量。
学院设有黑龙江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黑龙江省地方立法研究中心、黑龙江大学法治研究中心、民商法学研究中心、法学理论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俄罗斯法研究中心、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经济法研究中心、国际法研究中心、诉讼法研究中心。拥有法学理论、民商法学两个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设有法理学、刑法、民法等10个教研室,学院主办法学理论期刊《北方法学》,为教师开辟了法学交流的平台。
法学院近三年就业率连续保持在90%以上,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大部分工作在黑龙江省及全国的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以及立法和行政执法部门、法学教育和科研单位,涌现出了宁夏回族自治区政法委书记张韵声、安徽省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开军为代表的一批优秀毕业生,他们为黑龙江省及全国的法治建设、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法学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等部门培养复合型、应用型高级法律职业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国际法学、国际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刑事侦查学等。
学术成果丰富
科研获奖丰硕
多次主办、承办大型学术论坛
开展模拟法庭特色活动
学生赴俄开展学术交流活动
学生参加大型专业赛事屡获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