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是黑龙江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创建于1958年,首任校长由原国家副主席、时任农垦部长的王震将军担任。在长期办学实践中,学校师生发扬解放军优良传统和“抗大校风”,传承北大荒精神,凝练形成了“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务实求真、负重致远”的办学精神,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学校现有教职工1344人,其中专任教师833人,教授165人、副教授276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317人,占比38.1%;学校拥有“双聘院士”2人。
学校具有三级学位授予权,建有11个本科学院,学科专业涉及农学、工学、管理学、理学、法学、文学、经济学7个学科门类,拥有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建有49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级特色专业3个、省级重点专业9个。学校面向2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全日制在校本科生15000余人,各类在校研究生1600余人。建校以来,学校累计培养和输送毕业生13万人,培训各类人员50余万人次。
二、专业介绍
我校飞行技术专业于2011年获批,2012年开始招生,为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我校亮点专业,旨在培养初步具备现代民用航空飞行技术应用及管理能力,能够在民用运输航空和通用航空领域从事航空器驾驶工作,具有北大荒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学制4年,在校学习期限4~6年。实行学分制,修满规定学分,准予毕业。采用“2+2”校企联合培养模式(通识教育+专业基础理论+实践技能+执照+就业),即在校内2年完成基础理论知识、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学习,在联合培养单位2年完成飞行驾驶训练和私商仪执照的考取,经考核合格,获得相应执照和等级证书,并授予我校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目前主要依托合作培养基地:青岛九天国际飞行学院、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翼飞通用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等。
飞行学员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强化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监督。就业主要为各大航空公司飞行员、航校教员等。截止目前,毕业生主要就业航空公司包括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奥凯航空有限公司、华夏航空有限公司、金鹏航空有限公司、瑞丽航空有限公司、东方航空有限公司、成都航空有限公司、幸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顺丰航空有限公司和昆明航空有限公司等10家单位,其中民航飞行员占比86%、通航飞行员和飞行教员占比14%。
由于飞行技术专业的特殊性,学生学习期间可能因个人学习情况(英语水平、专业技能等)、政治情况、身体情况等原因导致终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被终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的学生如符合转专业相关规定者可转到其他专业学习,不符合者将被终止学业。
三、招生条件
招生对象:符合普通高校招生条件的男性高中毕业生,外语语种仅限英语,参加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政治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品德优秀,志愿献身民航飞行事业,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相关要求。
年龄及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20周岁(200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身体符合《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格检查鉴定规范》(MH/T 7013-2017)要求。
心理条件:心理健康,通过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医学中心招飞心理健康评定,能够满足飞行职业需求。
文化条件: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不低于所在省份高考总分的60%(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均为450分),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
四、招生计划及范围
招生计划:文理兼招,以中国民航招飞信息系统公布为准。
招生范围: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
五、飞行技术专业招生录取流程
(一)报名
有意向的考生依据《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附件1)先自查,符合基本条件者登录“中国民用航空招飞信息系统”(https://mhzf.caac.gov.cn/)注册报名。
(二)初检
我校面向黑龙江省和内蒙古自治区招生,学生可选择以下任一初检点参加我校初检,初检时考生本人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飞行技术专业招生报名表》(附件2)。
黑龙江省日程安排:
10月23日(8:30-12:00)齐齐哈尔市:齐齐哈尔市恒昌中学。
10月31日(8:30-12:00)鹤岗市:鹤岗市第一中学体育馆。
11月1日(8:30-12:00)绥化市:绥化学院学生中心4楼403会议室。
11月9日(13:30-17:00)-10日(8:30-12:00)哈尔滨市:东北农业大学音乐厅109室。
11月11日(8:30-12:00)牡丹江市:牡丹江师范学院综合楼228室。
11月12日(8:30-12:00)七台河市:七台河市实验高级中学阅览室。
11月13日(8:30-12:00)佳木斯市:佳木斯大学一区A院13号楼四楼招生咨询室。
11月15日(13:30-17:00)哈尔滨市:东北农业大学音乐厅109室。
11月22日(8:30-12:00)大庆市: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校医院。
内蒙古自治区日程安排:
11月16日(8:30-12:00)呼和浩特市:呼和浩特市第二中学(东校区)。
11月18日(8:30-12:00)临河市:巴彦淖尔市第一中学。
11月24日(8:30-12:00)呼伦贝尔市:海拉尔第三中学。
11月26日(8:30-12:00)通辽市:通辽第五中学。
赤峰市和包头市具体日程安排以当地招办通知为准。
(三)上站体检
初检合格学生,参加上站体检,由民用航空人员体检鉴定机构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背景调查
对体检合格学生进行航空背景调查。具体要求参见中国民用航空局发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
(五)填报志愿
背景调查合格学生按照本省高考招生相关规定填报志愿。
(六)录取
飞行技术专业的录取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坚持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按照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在军事、公安等院校录取之前进行录取。录取时,基准成绩相同时,理工类按英语、数学、理科综合和语文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文史类按英语、语文、文科综合和数学成绩依次排序,以上评价标准相同时,参考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六、收费标准
每年学费5000元。
七、报名咨询
咨询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新风路5号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主楼816办公室
咨询电话:0459-6819044 19845919005
官方QQ群:783357109
网 址:http://www1.byau.edu.cn/zhaosheng/
邮 编:163319
邮 箱:byndzsb@163.com
附件1:
飞行学员身体条件自荐标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适合学习飞行技术专业:
1.体质指数(BMI)>24或<18.5。注:BMI=体重(kg)/身高(M)2。
2.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3.明显的“O”型或“X”型腿。
4.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5.慢性肠胃道疾病(胃炎,溃疡病)。
6.肝炎引起肝脾肿大;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
7.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8.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及家族病史。
9.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10.较重的晕车、晕船史。
11.口吃。
12.耳道发炎出现流脓,听力差,经常耳鸣。
13.裸眼视力低于C字表0.3,矫正视力低于1.0,屈光数超过350度;接受角膜屈光手术时未年满18周岁或手术时间未满6个月。
14.肺结核。
15.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