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建立了以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社会资助和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的“绿色通道”制度等有机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
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是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在校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分春季和秋季两个季度发放。
国家助学贷款
学校协助学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对象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和研究生。贷款金额原则上本专科生每生每学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学校奖学金
学校设立广药之星奖学金、红棉奖学金(学业优秀)、蒲公英奖学金(学术科技 创新创业)、百合奖学金(优秀学生干部)、远志奖学金(社会实践)、青风藤奖学金(文艺体育)、优秀新生奖学金、优秀毕业生奖学金、优良学风班、优良学风标兵班、和谐宿舍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项目。
捐赠奖助学金
捐赠奖助学金由企业、团体、个人等捐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我校在校生。我校目前有朝阳工程励志奖助学金、海南校友奖助学金、仲明助学金、香港药食同源奖助学金、广东省慈泉公益基金会助学金及一批国内外知名企业设立的奖助学金达20多项。
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补助对象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及退役后复学的原高校在校生。补助标准为本专科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每学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8000元的,按照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两者就高的原则,实行补偿或代偿。
勤工助学
学校设立勤工助学机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临时困难补助
学校利用从事业收入中提取的资金以及各种其它资金,为经济有临时困难的学生设立的补助项目。
绿色通道
学校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