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
新疆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前身为新疆八一农学院农经系土地规划教研室。2010年12月原经济与管理学院和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相关学科专业整合,成立管理学院,2021年9月正式更名为公共管理学院(法学院)。
学院下设国土资源管理系、不动产与城乡规划系、人力资源管理与社会保障系、公共事业管理系、法学系五个系,涵盖了土地资源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城市管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人力资源管理、法学六个本科专业。其中,土地资源管理专业获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公共事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法学专业被评为校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在第四轮教育部学科水平评估中公共管理学科进入了前70%。
在研究生教育方面,学院拥有公共管理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公共管理(MPA)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和农业硕士农村发展领域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公共管理学作为校级重点学科,下设行政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公共政策、城乡公共治理四个学科方向。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中,教授9人,副教授23人,取得博士学位37人。学院建有土地科学研究所、自然资源管理创新
发展研究中心、碳中和与生态环境治理研究中心等7个校级科技创新机构。
学院下设城乡规划与公共管理实验教学中心和法学实训实验教学中心,配备了“数字场景化社会治理仿真中心实验室”、“智慧城市虚拟数字管理教学创新中心实验室”等一系列先进实验室,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实践学习环境。同时,学院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规划研究院、新疆交投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20余个校级教学科研实习基地,并与新疆社科院、新疆农科院等科研机构建立了4个产学研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为学生提供了丰富的实践机会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未来,学院将继续秉承求真务实、团结拼搏的精神,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为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学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