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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

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坚持“三全育人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适应国家和 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高层次农业工程专门人才。具体要求如下:

1.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和学术素养,树立爱国主 义和集体主义思想,具有严谨的科学态度、求实创新、团队合作的精神,能够立 志为祖国的农业建设和发展服务。

2.掌握本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和扎实的实践操作 和分析技能;具备组织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在科学或专 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能够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文献,具备较强的外文写作 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内开展学术交流。

3.具有健康的体质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研究方向

本学科设置农业机械化与装备工程、农业水土工程、农业电气化与信息化工 程、农业化学与生物材料工程 4 个学科方向。

1.农业机械化与装备工程

研究绿洲经济作物覆膜种植机械化和林果生产机械化领域的智能农机装备 新技术及其设计理论。针对地膜覆盖(膜下滴灌)种植和规模化林果机械生产中 的薄弱环节和需求,综合农学、工程技术、信息科学和人工智能等学科领域知识, 重点在棉花、葵花、红花、红枣等经济作物(果实)生产机械化及农田残膜污染 治理技术装备等方向,开展智能化装备关键技术及其设计理论的研究,为新疆特 色农业全面实现机械化及其智能化提供先进的技术和理论,培养智能农机装备、 农业与生物机器系统方面的研究型农业工程高层次人才。

2.农业水土工程

研究绿洲农业节水灌溉和绿洲农业水资源高效利用的新技术与理论。针对内

陆干旱区水资源短缺与利用效率低以及土壤盐碱化等突出问题,综合应用水利、

农学、土壤、环境和生物等多学科知识,开展农业节水、灌溉排水及水盐调控等 水土资源利用理论与新技术的研究,为绿洲农业环境改善和简约化发展提供新技 术和理论,培养节水灌溉和水土资源高效利用方面的研究型农业工程高层次人才。

3.农业电气化与信息化工程

研究特色果品品质分析与检测技术、农业信息化技术应用与服务、新能源(风 力)发电与智能电网的新技术与理论。围绕新疆特色产业发展的重大需求,综合 机电液工程技术、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学科知识,在新疆森林野生资源信息、 马产业数据库与共享平台、果品(哈密瓜、苹果)无损检测技术与装备、农牧区 信息与物联网技术、农牧区微电网安全运行与控制与新能源发电等方向,开展农 业大数据、信息处理、农业物联网、农村配电系统与智能电网等前沿与关键技术 研究,为引领中亚地区农业工程新技术和推动“一带一路 ”经济带发展提供技术 和理论支撑,培养农业信息化、智慧农业方面的研究型农业工程高层次人才。

4.  农业化学与生物材料工程

研究新疆特色农业资源化利用、农业废弃物处理、农业环境保护的理论与方 法。综合化学、化工、农业、生物、材料、工程技术等学科领域的知识,针对农 业废弃物环境污染和农业生物质资源低效化利用等严重问题,以绿色农业化学理 念为指导,以新型农业生物质资源开发、农业生态环境修复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利 用为重点,开展活性有机分子修饰、农用化学品设计与合成、农业环境污染物分 析、农产品化学成分鉴定以及生物质纳米光电功能材料开发等方向的研究。为新 疆农业废弃物资源有序化利用、环境污染物分析检测与修复、环境友好型农用化 学品开发、生物质资源材料的化学变化规律探索提供新技术与理论,培养农业化 学与生物材料方面的研究型农业工程高层次人才。

三、学习年限

学制 4 年,最长学习年限为 6 年(含休学),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 2 年。 对提前完成规定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的研究生,按相关规定可申请提前半年毕业。 学习年限期满,未毕业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四、培养方式

(一)博士研究生培养采取指导教师负责制和导师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理论 学习与科学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导师教书育人,关心研究生全面成长。

(二)博士研究生以提升学术修养和开展论文研究工作为主,注重学术创新 精神与创新能力培养。

五、课程设置

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学分由课程学习学分与必选环节学分两部分组成,总学 分要求不少于 21 学分,其中课程学习不少于 14 学分,必选环节 7 学分,具体构成见下表:


六、其他培养环节 1.个人培养计划

博士研究生入学后,需在导师的指导下,依据培养方案,根据学生自身特点、 现有知识结构及职业发展方向等因素,制定个性化学习计划,具体内容包括:课 程学习计划和论文研究计划。个人培养计划须在研究生入学 2 周内完成,经导师 签字后交学院备案,学生据此计划办理选课手续,8 周内可根据研究生特点进行 调整(导师申请、学院批准);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应征求研生本人意见。研究 生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后,不应随意变更。

2.文献阅读

博士研究生在进行开题论证前至少应阅读 150 篇研究文献,其中外文文献不 少于 40%。中期考核前写出不少于 3 篇的文献阅读报告交导师评阅,每篇文献阅 读报告不少于 3000 字。文献阅读报告、导师评阅意见于中期考核前交学院备案, 合格者计 1 学分。

3.实践活动

实践活动须在开题报告前完成,时间不少于 3 个月,可通过社会调查、教学实践、科研实践、社会实践、专业实习等方式进行,实践活动结束后提交实践报 告(5000 字左右),指导教师给予相关评价,合格者计 1 学分。

4.开题报告

学位论文开题与论证工作应在博士研究生入学后的第 3 学期完成。开题报告 应包括立论依据(研究问题的由来,与选题有关的国内外研究综述,选题的目的 与意义,拟解决的关键问题)、论文主要研究内容、研究对象(试验材料)、研究 方法(试验方法)、技术路线、可能存在的主要问题、工作基础与已有进展、计 划研究进度、预期目标及本研究创新之处、主要参考文献、经费预算、导师意见、 选题评议、学院审核等内容。

开题报告论证小组由导师聘请本学科至少 5 名及以上正高职称(或博导)专 家组成,跨学科的论文选题应聘请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论证小组负责对开题报 告的选题、研究方法、技术路线、研究内容、可行性等进行论证,形成明确的选 题评议意见与建议,研究生根据专家意见完善开题报告。

对开题与论证工作的具体要求参照《新疆农业大学关于学术学位研究生论文 开题的有关规定》执行,开题通过者计 2 学分。

5.中期考核

博士研究生在完成开题论证后,于第 6 学期进行科研和学位论文工作中期进 展汇报。学院组织相关专业教师组成中期考核组,对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展中 期考核。中期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进度进 行;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结果;目前存在或预期可能会出现的问题;论文按时完 成的可能性。

具体的考核工作按照《新疆农业大学关于研究生中期考核暂行规定(修订)》 执行,中期考核通过者计 2 学分。

6.学术活动

研究生在学期间应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参加或听取不少于 20 场由校内 外组织的学术讲座,由学院负责组织考核,合格者计 0.5 学分;中期考核前完成

不少于 6000 字的学术论文写作并主讲汇报,由中期考核小组考核,合格者计 0.5 学分。

七、考核方式及要求

课程考核方式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具体方式由任课教师确定。经考核合格, 除英语外(英语 60 分)其他类课程达到 70 分及以上可获得学分。

八、分流考核

开题论证及中期考核环节,一次考核不通过者,可以在半年或一年后申请重 新考核一次。二次考核不通过者,按下列途径进行分流:

1)已获得硕士学位的,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由学校按博士研究生肄 业处理;

2)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按硕士毕业条件撰写学 位论文、参加论文答辩,合格者授予硕士学位和发放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不合格 者按硕士研究生结业处理;

3)对不参加中期考核或不愿转为硕士培养或未取得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 分者,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由学校按博士研究生肄业处理。

九、学位申请

学位申请者在完成本学科的培养计划,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并满足学位申请 条件,可以申请 工学 博士学位。

学位申请条件按照本学科学位授予标准执行。

十、毕业与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培养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校学

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合格者授予 工学 博士学位,同时获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未达到学位授予条件而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获得毕业证书。若学位论文 答辩未通过,经学校批准后,可获得博士结业证书。

十一、附件

附件 1:研究生教学设置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