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严格执行贵州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
学院依法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救助制度,奖励和资助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和资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我院录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学院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等助学措施。在我院就读的本省户籍脱贫家庭学生(原农村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按扶贫政策有关规定进行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2800元/年至3800元/年。同时,按国家扶贫政策有关规定进行贵州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专项学生资助,免学费3500元/年,精准扶贫专项助学金1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