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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工程学院

学科特色

学院设有船舶与海洋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2个本科专业,具有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力学、水利工程3个学术型学位授予权和船舶与海洋工程1个专业学位型硕士学位授予权,具有船舶与海洋工程和力学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设有船舶与海洋工程、力学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1个,国防重点学科1个,省部级重点学科1个。

学院1961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1年成为我国首批有权授予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学科,1988年被批准设置博士后流动站。1997年成为我国第一批获得船舶与海洋工程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2001年被批准为国家重点学科。2002年被评为国防科工委重点学科。2006年,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在教育部、科技部、自然科学基金委联合排名中位列全国第一。2002-2004年,2007-2009年,2010-2012年的三轮教育部全国重点学科评估中,船舶与海洋工程学科排名均为全国第二。

学院教师在科研方面主要从事海浪与浮体动力学、船舶结构冲击动力学、海洋智能运载器科学与技术、海上新能源科学与技术、深海平台与海工装备科学与技术、极地科学与技术、绿色船舶科学与技术、舰船智能设计制造科学与技术等,教师科研项目来源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支撑计划、国家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防基础科研、973项目、工信部高技术船舶项目、总装预研项目、海军预研等。

专业设置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合作精神和坚持真理的科学品质。掌握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理论与方法,具有本学科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的现状、发展方向和前沿动态;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能阅读本学科的外文资料,能够独立获取专业信息;具有一定的实验能力,掌握基本测试技术、数据分析和计算机编程技术,能够运用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解决本学科科学与工程技术问题。

力学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合作精神和坚持真理的科学品质。掌握数学、力学基础理论及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的发展现状和发展方向。具有初步对复杂研究对象正确建立力学—数学模型,并熟练运用各种分析方法、数值计算和实验方法进行研究的能力,具有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学科的外文资料。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初步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水利工程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合作精神和坚持真理的科学品质,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求真务实,身心健康;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的发展现状和发展方向。具有综合运用各种分析方法、数值计算和实验方法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能在相关领域的科研设计机构、生产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大专院校,胜任工程规划、勘测、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和科学研究等方面的工作;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具有熟练阅读本学科的外文资料和进行技术交流的能力。

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学位)

船舶与海洋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是为船舶与海洋工程建造或研究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船舶与海洋工程相关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培养的工程硕士应具备以下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掌握船舶与海洋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门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承担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能较为熟练地阅读本专业外文科技资料和文献。

就业主要单位:就业形势良好,历年就业率始终保持97%以上,主要从事船舶相关设计,研发等工作,就业方向覆盖行业重点领域,特别是中船重工,中船工业,中国航天科技,中国航天科工等大型集团所属各科研院所及大型国有企业,用人单位对我院毕业生工作能力给予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