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研究生奖助体系由奖学金、助学金和荣誉称号三类组成。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和困难补助。荣誉称号指“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等。
1.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用于奖励表现特别优异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
2.学业奖学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档案转入我校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均可获得,覆盖范围为100%。新生奖学金根据研究生的入学成绩和考生志愿进行评定,二、三年级学生根据上一学年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表现评定。奖励标准见下表。
表1: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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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 标准(元/年) | 奖励条件 |
一等奖 | 12000 | 推荐免试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毕业于985、211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不含上述高校独立学院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高于国家复试分数线总分50分以上(含),单科最低分超过相应分数线10分以上(含),录取总成绩排名本专业前三的考生。 |
二等奖 | 10000 |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全日制考生;调剂至我校的985或211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不含上述高校独立学院考生)。 |
三等奖 | 8000 | 调剂至我校的全日制考生。 |
表2: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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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 标准(元/年) | 比例(%) |
一等奖 | 12000 | 20 |
二等奖 | 10000 | 30 |
三等奖 | 8000 | 50 |
3.专项奖学金:包括“卓越之星奖励”、“优秀科研成果奖励”、社会奖学金等,奖励标准由2000元-8000元不等。
4.国家助学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档案转入我校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均可获得,覆盖范围为100%。硕士研究生6000元/年,按照10个月,600元/月发放,发放年限为2.5年。
5.“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根据助教18元/课时、助管18元/小时、助研500元/月、兼职辅导员600元/月的标准,按照实际工作量计发。
6.困难补助:包括特别困难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特别困难补助分为2000元/人、1500元/人两个等级,临时困难补助最高额为2000元。
7.助学贷款: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贷款额度、办理方式等以国家政策和主办银行的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