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朝霞,女,浙江财经大学人文与传播学院(通识教育中心)副教授,人文与传播学院(通识教育中心)教授委员会委员,工会主席。中国音乐家协会音乐传播学会会员,浙江省音乐家协会会员,浙江省民革专委会委员,国家文化贸易学术平台专家。
1987年毕业于湖南吉首大学音乐舞蹈学院,曾先后在湖南师大艺术系、浙江大学中文系、中国传媒大学影视学院进修和访学。主要从事艺术、文化产业与传媒方面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先后讲授“广播电视广告”、“广告音效设计与制作”、“艺术概论”、“美学概论”、“影视鉴赏”、“音乐鉴赏”、“合唱艺术”等课程。主要从事艺术学、文化产业、文艺学等方面的研究。
近年来,独立主持“文化资源产业化开发路径与机制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 参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2项,独立主持各类课题近10项,已先后在《北大文化产业评论》、《人文杂志》、《浙江社会科学》、《吉首大学学报》等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0多篇,合著专著2部,编写《广告音效设计与制作》教材一部 。“深入挖掘人文遗产,提高我省旅游经济的文化品位”获浙江省民革省委会“2003-2004年度团体提案贡献奖。曾获华东地区六省一市社科联优秀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