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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大学2019年研究生新生入学须知

一、报到时间

2019年8月31日

二、报到地点

浙江财经大学西大门

三、报到程序

1.校验如下材料: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2.上交如下材料:

(1)银行缴费凭证或学校财务处缴费凭证

(2)户口迁移证(自愿迁移)

(3)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党员需提交)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交)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上)

(6)《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3.注意事项:

(1)新生入学原则上不予请假,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延期报到者,必须事先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请假,请假时间不超过2周。未经请假逾期2周或请假期满不报到者,视同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必须足额缴纳学费、住宿费后方可入学,对于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按时缴纳学费的研究生,学校允许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学费缓缴申请,再到所在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学费缓缴申请程序详见《浙江财经大学2019级研究生奖助政策问答》,住宿费不予缓缴。

(3)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书写规范:浙江省外生源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应写“浙江省教育厅组织处”,具体去向应写“浙江财经大学XX学院”,本省党员组织关系统一在全国党员信息系统上进行填写,具体去向应写“中共浙江财经大学XX学院委员会”。

(4)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新生,迁移证上所填姓名、出生年月应与《录取通知书》中的姓名和居民身份证中的姓名、出生年月一致,不得涂改,若有差错,须发证部门更正,并加盖校对章方为有效。

(5)报到时可自带被褥等日常生活用品,也可向学校2019年床上用品中标单位购买,不得携带家具入校。有意向学校2019年床上用品中标单位购买卧具的,请于8月20日24时前登陆迎新系统(http://yx.zufe.edu.cn)进行预定(卧具一经网上预定,不予退定)。

(6)报到时需准备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背面写上学号、姓名、专业,以备用。

四、收费标准(单位:元/年)

培养类别

学费

住宿费

预充饭卡费

体检费

合计

学术型硕士

8000

1600

100

65

9765

专业学位硕士(全日制)

10000

1600

100

65

11765

博士研究生

10000

1600

100

65

11765

备注:住宿费由学校根据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和教育厅的有关规定和学生公寓类别收取。

五、缴纳方式

1、学校网站缴费(适用全国学生缴费)

新银通的银校通网上缴费网站(该方式无手续费、支持任何银联卡):登录银校通网上缴费网站(http://yxt.zufe.edu.cn:8080/yxt/login.jsp),输入账户名(学生学号)、密码(初始化密码为学生学号最后四位)登录—→点击网上缴费(查询并且确认你的姓名以及缴费金额信息)—→点击中国建设银行,选择银联在线支付,—→输入银行卡信息—→输入验证信息—→点击确认支付,完成缴费。

2、支付宝缴费方式(适用全国学生缴费)

打开“支付宝”主界面—→搜索“浙江财经大学”—→点击“浙江财经大学官方生活号”—→点击“关注生活号”—→点击“缴费大厅”—→点击教育缴费下“学费住宿费等”—→输入学生学号(查询并且确认你的姓名以及缴费金额信息)—→点击支付,完成缴费。

3、银行网点柜面缴费(只适用浙江省内学生)

浙江省内研究生可于8月1日至8月30日期间就近在本省任何一家中国建设银行网点免费办理缴费手续。在办理缴费手续时向银行柜台人员提供学校代码“08102”、学校名称“浙江财经大学”、本人的学号等有关信息;办理完毕后,请将银行打印并加盖“业务专用”章的银校通缴款凭证保存好。凭证填写范本详见附1。

4、浙江省外学生缴费方法(电汇方式)

浙江省外研究生可于8月1日至8月30日期间就近到当地中国建设银行网点办理个人电汇缴费手续,请将学费汇入学校的指定账户内户名:分行特色银校通-浙江财经大学学费电汇户,账号:330616780156229599008201010,汇入行:浙江省杭州市建行文西支行),行号:330000000(建行之间汇款)。汇款人全称和账号必须为本人的姓名和本人身份证号码,凭证填写范本详见附2。

注意事项:

1.为保证缴费准确无误,缴费时请务必按照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本人学号和应缴款数字、填写,并足额缴费,勿少缴或多缴,汇款用途请务必填写清楚。

2.缴费完毕后请务必保管好银行缴费凭证,以便学校核对缴费情况。

3.通过银行汇款的研究生,汇款人应填写本人姓名,不要以亲友的名义汇款,否则财务系统由于无法识别姓名和身份证号,导致款项冻结。

4.浙江省外通过银行缴费时,可能出现无法转账的情况,研究生可在报到时到学校计财处指定办公地点缴纳各项费用并领取缴费凭证。

六、贷款补助

助学贷款分为生源地贷款与就学地贷款。生源地贷款可于入学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同等情况下生源地贷款额度可能会高一些),就学地贷款以及困难补助于入学后统一申请办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有意申请就学地贷款、困难补助的新生,需提前准备好《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借款人家庭经济贫困证明》和《借款人家长意见书》。其中,《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需由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盖章,《借款人家庭经济贫困证明》需由县级及以上民政局盖章、《借款人家长意见书》需由家长本人亲笔签名,村委会证明本人签字及盖章。

七、新生保险

新生保险包括城居医保和商业保险。学校为在校大学生统一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大学生医保),大学生医保费由学生按年度缴纳,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40元,其中学生个人缴纳60元,财政补贴180元,详见《2019年浙江财经大学新生大学生医保办理须知》。商业保险的具体办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资格复查

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健康状况等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其它不正当手段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

九、迎新注册

1.8月15日-8月30日,学校将开放研究生迎新系统(http://yx.zufe.edu.cn)。各位新生须及时登录迎新系统进行预报到登记,填写录入个人相关信息。登录用户名为录取通知书中的个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

2.8月15日-8月30日,各位新生须登录易班网站(www.yiban.cn)下载易班APP手机客户端,并进行注册和实名认证。后续校园信息等将通过易班软件内的学院群、班级群告知。

十、接站事宜

8月31日学校将在部分车站安排接站,具体事项请在报到前一周查询我院网站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0571-)

财政税务学院

周老师

86731179

公共管理学院

卢老师

86735282

会计学院

郭老师

87557030

金融学院

聂老师

87557809

工商管理学院

冯老师

86732653

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

陈老师

87557421

经济学院

韦老师

87557312

法学院

俞老师

86735409

外国语学院

谭老师

87557153

数据科学学院

李老师

87557157

人文与传播学院

刘老师

87557435

马克思主义学院

黄老师

87557315

艺术学院

童老师

87557482

中国政府管制研究院

陈老师

86732579

中国金融研究院

杨老师

86735252

十二、资讯平台

以上事项如有变动,学校将在研究生院、研工部网站发布相关通知。新生可登录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研工部网站或“浙江财经大学”、“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会”微信平台了解相关资讯,具体地址如下:

1.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c.zufe.edu.com

2.研工部网站:http://ygw.zufe.edu.com

3.浙江财经大学微信平台: 4.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会微信平台:

 

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九年六月

附1:浙江省内研究生缴费凭证

                 银校通缴款凭证(样本以当地实际为准)

                           年 月 日                             流水号:

单位编号: 08102                                       单位名称:浙江财经大学

客户编号: 学号                                        客户姓名:学生本人姓名

年 级: 2019级研究生                                   班 级:专业名称

缴款金额:(大写金额)                                 ¥:(小写金额)

缴款方式:(现金或转账)

客户账号:                                             客户签名:

                                                      (银行签章)

注:表格内加粗字体必须填写清楚

附2:浙江省外研究生缴费凭证

                                     个人汇款凭证(样本)

□速汇通                  □行外汇款                                 年 月 日                   交易流水号

客户填写栏

全称

必须学生本人姓名

全 称

分行特色银校通-浙江财经大学学费电汇户

联系电话

学生本人联系电话

账 号

330616780156229599008201010

证件名称

身份证

汇入地

浙江杭州市(县)建行

文西支行

证件号码

身份证号码

汇款用途

学号+姓名

例:190102030405张三学费











汇款种类

□普通汇款 □ 普通附言汇款 □礼仪汇款

银行打印


会计主管                         授权                     复核                      录入

    本人已确认银行打印内容正确无误                                              客户签名确认

注:表格内加粗字体必须填写清楚


浙江财经大学2019级硕士研究生奖助政策问答

问题一:浙江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何?

答:根据浙价费〔2014〕99号《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的通知》精神,我校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向所有新入学的研究生实行收费制度,收费标准为学术型硕士研究生8000元/年,专业学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000元/年;博士研究生10000元/年。

问题二:缴纳学费是否会增加研究生的经济负担,从而影响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顺利就学?

答:研究生教育全面实施收费政策的同时,学校也在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奖助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研究生获得奖助学金的额度将超过其应缴纳的学费,收费后每位同学可获得不低于12000元/年的奖励和资助。

此外,对于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按时缴纳学费的研究生,学校允许其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并通过办理助学贷款、发放困难补助等方式,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同学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影响学业。

问题三:新生入学时,如何申请缓缴学费?

答:新生入学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缓缴学费:有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尚未到位,难以按时缴纳学费;家庭突遭不幸或有其它特殊困难,暂时难以按时缴纳学费。

新生入学报到时通过“绿色通道”办理缓缴学费申请,申请人需填写《学费缓缴申请表》,并出具由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盖章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申请办理完毕后,学生持获得批准的《学费缓缴申请表》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

问题四:目前学校设有哪些奖助学金?

答:目前我校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等;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困难补助金和国家助学贷款等。

(一)奖学金

1.国家奖学金

主要用于奖励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综合素质优异的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0000元/年,硕士研究生20000元/年。

2.学业奖学金

奖励对象为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学校根据新生和高年级研究生的具体情况,确定相应的奖励标准。MBA、MPA、MPAcc等非全日制专业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办法由所在学院另行制定并报学校备案。

(1)新生学业奖学金

新生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学生的入学考试成绩和考生志愿评定。奖励标准与评定条件如下:

表一:新生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

类别

等级

标准(元/年)

奖励条件

博士研究生


15000

具备申请资格的所有学生。

硕士研究生

一等奖

12000

免试推荐研究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毕业于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不含上述高校独立学院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初试成绩高于国家复试分数线总分50分以上(含),单科最低分超过相应分数线10分以上(含),录取总成绩排名本专业前三的考生。

二等奖

8000

其他考生。

(2)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

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主要根据上一学年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的表现来评定。奖励标准与评定比例如下:

表二: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

类别

等级

标准(元/年)

比例(%)

博士研究生

一等奖

18000

20

二等奖

15000

30

三等奖

10000

50

硕士研究生

一等奖

12000

20

二等奖

8000

30

三等奖

6000

50

3.专项奖学金

(1)励学奖励计划

主要用于奖励研究生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在学科及创新创业竞赛、学位论文评选中获奖,考取博士研究生及赴国(境)外访学等情况,奖励标准与评定比例参照《浙江财经大学研究生励学奖励计划管理办法》。

(2)社会奖学金

社会奖学金的具体名称、奖励额度、评审办法等由设奖单位和我校协商决定,费用由设奖单位承担。学校鼓励各学院积极争取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设立院级研究生社会奖学金。

(二)助学金

1.国家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全脱产学习全日制研究生,用于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按照基本学制年限发放。补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年15000元,按照10个月,1500元/月发放;硕士研究生每年6000元,按照10个月,600元/月发放。

2.学校助学金

发放对象为所有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博士研究生,用于支持博士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学业,按照基本学制年限,每年10000元,按照10个月,1000元/月发放。

3.“三助一辅”岗位助学金

学校设有“三助一辅”(助教、助研、助管、兼职辅导员)岗位,新生入学后,可根据自身情况和岗位要求,应聘“三助一辅”岗位。岗位津贴根据博士研究生助教、助研助学金800元/月,硕士研究生助教、助研助学金500元/月,一学期4个月计发;助管助学金按18元/小时,以实际工作时间计发;兼职辅导员助学金按600元/月,一年12个月计发。符合岗位要求的研究生均可申请。

4.困难补助金

学校设有研究生困难补助专项经费,对经济困难研究生发放困难补助。困难补助包括特别困难补助和临时困难补助,入学后申请办理。有意申请困难补助的研究生,需提前准备好由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盖章的《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

特别困难补助用于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保证正常学习生活的在校研究生,分2000元/人、1500元/人两个等级。临时困难补助用于资助因病因伤需支付大额医药费,且通过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理赔后,自负部分医药费仍造成严重经济负担,或因个人及家庭遭受突发性重大意外伤害(如家乡遭受特大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严重影响正常学习、生活的在校研究生,根据困难情况酌情发放,最高额度为5000元。

5.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分生源地助学贷款和就学地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在新生户口所在地办理,手续比就学地助学贷款方便、快捷,贷款额度相对较高。就学地助学贷款由新生入学后在学校办理,目前浙江省的就学地助学贷款最高额度为12000元。有意办理就学地助学贷款的新生,需出具由县级及以上民政局盖章的《借款人家庭经济贫困证明》和《借款人家长意见书》,准备好借款人父母户口本复印件,入学后统一办理。

问题五:不同类别的奖助学金,奖金和荣誉可以兼得吗?

答:获得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可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其他研究生国家奖助政策以及校内研究生奖助政策资助。

问题六:可以用各类奖助学金直接抵消全部或部分学费吗?

答:不能。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必须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则须按月发放到学生手中。上述奖助学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因此,不能用各类奖助学金抵消学费。

问题七:拖欠学杂费的同学能享受各类奖助学金吗?

答:不能。根据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未按时缴纳学费及其它相关费用,也未办理学费缓缴申请的同学不予办理注册手续。未按时注册的研究生其学籍状态不能被视为在校生,故不能享受各类奖助学金。

备注:本简介内容及相关文件可登录浙江财经大学研工网http://ygw.zufe.edu.cn查阅;《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学费缓缴申请表》、《借款人家庭经济贫困证明》和《借款人家长意见书》“借款人父母户口本”复印件格式等各类材料可至该网站“下载中心”栏下载。


2019年浙江财经大学新生大学生医保办理须知

各位新生:

根据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文件《关于启动2019年度大学生医保参(续)保工作的通知》(杭医管{2019}11号)的通知要求,学校为在校大学生统一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大学生医保)。

一、缴费时间:2019年8月1日-2019年8月15日

二、缴费标准:大学生医保费由学生按年度缴纳,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40元,其中个人缴纳60元,杭州市财政补贴180元。参保大学生可享受普通门诊、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保险待遇。

注:持有限期内杭州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证》和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大学生(含持有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困难证明的大学生),其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持有者个人应缴纳的医保费由政府补贴一半,其他持证人员由政府全额补贴。务必请所有参保的同学先行按照学校的支付方式进行缴费,学校根据缴费成功的名单进行参保。请持有以上证件其一的新生于本年度9月30日前将以上材料的复印件交到校医院医保办进行免缴审核,逾期不再办理免缴审核,通过审核后所缴保费退至学生本人校园一卡通账户内。

三、缴费流程

第一步:支付宝搜索“浙江财经大学”添加浙江财经大学官方生活号

第二步:进入缴费大厅

第三步:进入医保费缴费通道

第四步:输入身份证号按确定进入缴费页面,核对身份信息进行缴费

 




















 特别提醒:

为及时做好相关投保工作,方便学生在报到时能享受医保待遇,请在规定时间内缴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作自愿放弃。缴费完成后,学校统一为新生办理医保,开学后领取病历本。已参加杭州市主城区其他险种(如少儿保险、子女统筹、职工基本医疗等险种)并在待遇享受期的学生,不能同时参加大学生医保,子女统筹为20周岁生日后到期次月申办大学生医保,职工医保需自行停保后再办理新参保。(重点提示:原杭州市少儿医保和城乡险种的新生新参保时会自动覆盖原先的险种,请原先有这些险种的新生注意,如需在新入学参保的请在支付宝通道先缴费,学校在开学办理参保;如选择暂时不参保未缴费的新生,学校将不予参保,原少儿医保可用到18周岁到期,即本年度12月31日,到期后自行前往校医院补办。为了保证能及时正常享受医保待遇,务必在规定时间通过支付宝进行缴费参保。如因学生本人没参保而产生大额医疗费,由本人承担。医保办电话:86754646.不明事项请咨询人社局专线12333,或登陆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hangzhou.gov.cn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