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代码:13987
江苏省招生代号:1844
其它省份招生代号以相关省份教育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一、院校全称:扬州大学广陵学院
二、院校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南路199号
三、办学性质:独立学院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办学层次:普通类全日制本科
六、学习年限:四年
七、招生计划
我院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数为准,考生也可访问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网查询。
八、报考条件
1.凡符合生源地省级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新生入学时,我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视情况予以适当调整专业直至退回生源所在地。
3.高考外语语种要求: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慎重报考。
4.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由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5.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提前批艺术类本科院校第二小批,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6.江苏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和学业水平测试科目要求,浙江省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高考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九、录取规则
(一)调档
1.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或调档分数。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传统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
2.符合照顾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加分后的总成绩参与专业录取排序。我院在江苏省招生,执行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录取政策;在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 招生,认可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分值。
(二)录取办法
基本原则:执行教育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的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考生实施录取工作。
1.江苏省内艺术类
①对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出档考生,按考生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对其中文化分或专业分排列前三名的考生优先录取。
②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单科相关分等因素,进行专业调配。
③当专业一志愿不能录取时,按照专业二志愿→三志愿……→服从的顺序,从高分到低
分调配专业。
④专业之间不设专业级差。
2.江苏省外艺术类
按“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原则,择优录取。
①文化和专业考试成绩均要达到所在省招生部门划定的最低录取分数线。
②进档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排序(安徽省按照其省考试院折算后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
③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专业,优先录取高分考生;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单科相关分等因素,进行专业调配。
④专业之间不设专业级差。
3.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专业生源不平衡,部分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4.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
(三)我院拟录取名册报省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即作为正式录取依据。我院根据录取名册填写录取通知书,加盖学院公章并经院长签发后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并同时通过“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网”向社会公布。
十、预留计划使用办法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院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具体使用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和江苏省的相关要求执行。
十一、监督和保证
1.学院成立“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决策”的原则,制定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本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校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及时公开选拔结果。
3.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纪检监察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十二、学历、学位证书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三、收费项目及标准
我院严格执行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
1.学费:艺术类本科各专业16500元/学年。
2.住宿费:1500元/学年。
十四、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10] 305号文件执行。
十五、奖、助、贷学金
1.奖助学金:现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奖励面达40%以上,年发放金额近700万元,其中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生、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生、校长奖学金6000元/年·生。学院为考取研究生的学生专设“学恒”奖学金。学院还设有扬州五亭桥缸套奖学金、擎天柱奖学金等社会奖助学金,年发放金额超过100万元。
2.勤工助学基金:年发放金额超过300万元。
3.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①勤工助学;②困难补助;③生源地助学贷款;④奖助学金。
十六、附则
1.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14-87994013、87993999、87993666、87997337、87978108
监督电话:0514-87993979
传真:0514-87994026
网址:http://glxy.yzu.edu.cn/col/col6695/
广陵招生微信公众号
广陵招生手机网
2.本章程之发布之日起执行,由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果国家或我院招生省份相关政策有所调整,学院也将作出相应调整。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2020年艺术类招生专业介绍
答考生问
1.扬州、扬州大学和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情况?
答:扬州,位于江苏省中部、长江与京杭大运河交汇处,有“淮左名都,竹西佳处”之称,又有着“中国运河第一城”的美誉;被誉为月亮城。扬州大学,坐落于国家首批历史文化名城扬州,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江苏高水平大学全国百强省属高校建设计划支持高校,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全国率先进行合并办学的高校。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是1998年12月经原江苏省教委批准,由扬州大学举办的本科层次独立学院。
2.江苏省考生报考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在填报志愿时应注意什么?
答:建议考生在填报我院志愿时,应根据个人的高考成绩、兴趣、爱好、特长和就业市场需求选择合适的专业。
3.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在应用型人才培养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
答:学院致力于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人才,全面构建“理论系统、知识适用、能力突出、素质全面”的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通过分类培养、“3+1”阶段培养、校企合作“嵌入式”培养、国际合作等模式,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要。
4.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在学生管理方面有哪些好的办法?
答:学院坚持“以人为本,整体推进,突出重点,打造品牌”的工作思路,以培养学生“社会责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目标,大力推进“三育一导”的“全程式+自主式”教育管理模式,切实提高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能力,形成了严格管理与人文关怀、服务至上与文化熏陶于一体的学生教育管理特色。学院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校内外实践活动,每年开展科技文化艺术节、学生社区文化节、创业文化节、“广陵好声音”、建筑文化节、服饰与皮具文化节、护士文化节、文法文化节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目前共有学生社团44个。
5.扬州大学广陵学院艺术类学生进校后可以申请转专业吗?
答:我院在籍全日制一年级艺术类本科生,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身体条件符合转入专业招生的要求;对转入专业有一定志向和爱好的学生,可以于入学后第二学期按照学院有关规定申请转专业(艺术类专业仅能在艺术类内申请转),通过学院的考核、批准后,转入申请的专业学习。转入新专业学习后,学年学费按照转入专业标准收取。
6.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发放办法?
答: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国家承认的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士学位。
7.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以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有哪些?
答:(1)我院的奖助学金、勤工助学设置:现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长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奖励面达40%以上,年发放金额近700万元; 学院还设有扬州五亭桥缸套奖学金、擎天柱奖学金等社会奖助学金,年发放金额超过100万元;勤工助学年发放金额约300万元。
(2)我院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措施:我院形成了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补偿代偿以及校内各种奖、助、补等全方位的资助政策体系,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①入学前,生源地助学贷款。新生凭录取通知书可以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利息都由国家负担。中西部地区省份(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可以申请新生入学资助,解决路费和入校后的短期生活费问题。
②入学时,走“绿色通道”。随录取通知书寄送的有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和家庭情况调查表。你若需要帮助,可以根据要求如实填写调查表,到当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如果你没来得及办理助学贷款,或没筹够上学费用,报到时可凭此表通过学校的“绿色通道”直接报到入学,缓交学费和住宿费。缓交的学费和住宿费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来解决。
③入学后,有各类资助。在你通过“绿色通道”入学后,学院资助部门将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并依此确定资助措施。如,解决学费、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解决生活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解决临时性困难,以临时困难补助等为主。如果你想提高综合能力,并赚取生活补助,还可以申请勤工助学。
8.扬州大学广陵学院近三届毕业生就业情况如何?
答: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以学生充分就业、高质量就业为目标,分年级分阶段实施全程就业指导,突出创业教育与实践,推进校企合作、校地合作和国际合作,加强提升毕业生就业能力。毕业生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强,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近三年毕业生就业率都保持在97%以上,就业质量不断提高,协议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2019年考研升学率达到10.23%。学院年年被表彰为“扬州大学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成为扬州大学首批“创业教育示范学院”。
9.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新生的住宿条件及公寓管理情况怎样?
答: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新生入住宿舍都是公寓化标准宿舍。宿舍设有空调、洗漱间和卫生间,楼层设有智能开水炉、大功率电器间和沐浴间,楼内设有洗衣房和自习室,对超高超重等特殊学生还配置了特殊房间。学院本着“一切为了学生”的宗旨,每个月提供一次床上用品免费洗涤服务,切实履行“热情、周到、方便、快捷”的承诺,学生公寓实行24小时管理,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及时为学生排忧解难,经常开展健康向上的宿舍文化活动,为学生创造整洁、文明、舒适、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