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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办理2019年普通中专春季自主招生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中专学校,有关高职院校:

2019年省内普通中专学校、高职院校中专部继续进行春季自主招收历届初、高中毕业生的录取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全省普通中专春季自主招生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组织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春季自主招生的学校和对象

12019年春季招生计划为2018年各市编制的普通中专招生计划(不含省外学校),具体的招生专业、学制以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上公布的计划为准,网址为:http://zhk.ahzsks.cn/

22019年春季招生对象为2018年前(含2018年)毕业的初中生、高中生。春季招收录取的新生纳入2019年招生规模总量。

二、春季自主招生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

普通中专春季自主招生网上录取审核备案工作的时间为:49日至429日(学生填报入口于42217:30分关闭,学校管理入口于42917:30分关闭),省招生平台的网址为:http://zhk.ahzsks.cn/,联系电话:0551-636095116360951663609536(传真),网上技术支持为省中职网上招生录取平台工作QQ群(群号为:429935366)。有关工作的流程和要求如下:

1.新生数据的汇总整理:各校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报到情况,在省招生平台上进行学生数据的汇总整理,审核并退档未报到的学生,审核并修改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三项信息为关键信息,出现错误需要修改的请退档后重新录入),审核并调整学生的就读专业,审核并录入还未进入省招生平台的学生。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确认考生列表”菜单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2.新生的分类:各校按照省招生平台上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类型信息,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分类设置。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考生分类设置”菜单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3.毕业证书审核登记:各校应逐一审查录取新生的初中毕业证书原件、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备查。毕业证书遗失的,初中毕业生须由学生原毕业学校或学校所在的县(区)教育局出具证明;高中阶段毕业生须由市教育局学籍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省招生平台上对各校录取的学生根据其专业和学制逐一自动生成该学生所应具有的毕业证书类型。学校负责在省招生平台上逐一登记每一位学生的毕业证书审核结论,同时省招生平台记录学校负责毕业证书审核的具体工作人员和分管校领导的姓名和毕业证书审核登记时间,以留存备查。省考试院对审核登记合格的考生名单刻盘上报省教育厅,并以此作为打印录取新生名册、申报学籍和取得毕业证书的电子数据依据。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毕业证书审核”菜单功能来完成此项工作。

三、打印录取新生名册

根据省厅有关规定,全日制的普通中专录取新生名册由省考试院负责打印并发放,录取新生名册是学生办理毕业证书和申报学籍的必备材料。

各校凭缴费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和由学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后的毕业证书审核网上登记确认函原件(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登记确认函打印”菜单功能来打印毕业证书审核网上登记确认函)领取2019年全日制普通中专春季录取新生名册。

领取时间:55日至524日,逾期将不予办理。领取地点:省考试院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处(东区4423房间,合肥市金寨路188号原省人大院内),联系电话:0551-63609511(余老师),请各校务必提前电话联系预约时间。领取发票请联系省考试院财务室(西区3315房间,绩溪路240号),财务电话:0551-6361259763612508

四、下载录取新生数据

录取数据下载时间为:55日至524日,请各校在此时间段内登录省招生平台自行下载完整数据,逾期将不予办理。中职数据使用省招生平台上的“确认考生列表”菜单功能来完成下载。

五、录取费的缴纳

根据省物价局皖价字〔1992195号文件规定,全日制普通中专新生录取费缴纳标准均为40/生。请各校在领取录取新生名册前,按实际录取到校人数足额将录取费汇入省考试院账户,凭缴费发票审核盖章。

收款单位:安徽省政府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账号:184201151979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执收代码:0620301

转账时请务必在转账凭证用途栏内注明“省考试院:2019年中专春招录取费”,本单位不接纳“银行汇票”,联系电话:0551-6361259763612508

六、有关要求

1.普通中专学校开展春季招生工作是我省扩大中专生源的有效途径之一,也是完成今年中专招生任务的补充手段。各招生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积极宣传春季招生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合理组织生源,认真做好春季招生录取工作。

2.春季招生的报名、审查和建档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各校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审查学生的毕业证书或证明材料,对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遗留问题由招生学校负责解释和处理。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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