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暑期夏令营管理办法》(闽农林大研[2016]27号),为推进双一流大学建设,进一步提升大学生创新能力,拓宽学术视野,浓厚学术氛围,学校将资助举办若干个研究生暑期夏令营。现将2018年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高度重视,统筹推进。举办研究生暑期夏令营是推进双一流大学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展现学科实力和研究生招生宣传的重要平台。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制定科学、严密、可操作性强的方案,确保举办高质量的研究生暑期夏令营。
2、整体参与,突出特色。承担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任务的所有学院都应积极参与研究生暑期夏令营,可由单个学院承办或跨学院联合承办方式,按一级学科口径分专题单独举办或跨学科联合举办1个以上具有特色的暑期夏令营。
3、2018年研究生暑期夏令营由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院主办,相关学院承办,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联合举办。
二、申报要求
1、研究生院资助项目
请申报研究生院资助项目的学院于6月30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暑期夏令营申请书》和《福建农林大学夏令营预结算单》,联合承办项目由牵头学院提交。
2、学院自筹经费项目
鼓励有条件的学院自筹经费举办研究生暑期夏令营,并报研究生院批准,项目要求和组织参照管理办法执行。请6月30日前提交《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暑期夏令营申请书》,申请书只需填写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简介和项目实施方案。
三、项目管理
1、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提交申请,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论证后确定资助项目。
2、各学院应认真筹备,充分挖掘学科资源,邀请海内外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知名专家学者担任主讲教师,开设若干门基础课程、选修课程和前沿学术报告等,介绍本科学领域的发展动态和最新研究成果。积极发动广大师生,通过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
3、获得立项的研究生暑期夏令营项目经费由研究生院和学院共同承担,研究生院资助经费额度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不超过项目总经费的一半,最高不超过10万元。经费预算和使用应实事求是,厉行节约,承办学院应在项目结束后至迟在9月底前完成经费结算,结余经费由学校收回,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学校收回所有资助。
4、暑期夏令营举办结束后,组委会可向学员发放由研究生院出具的暑期夏令营结业证书和成绩证明,至迟在9月底前提交《福建农林大学研究生暑期夏令营项目结项报告》。
四、联系人
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傅云、游浩辰,电话:87984575。
五、附件
研究生院
2018.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