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和构建多样化的选拔机制,提高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福建农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闽农林大研〔2016〕37号)的精神,制定《林学院2018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办法实施细则》。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收专业
我院列入当年博士生招生目录的专业。
二、招收对象
我院全日制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具备以下条件者均可作为招收对象。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记录;学习态度端正,学风正派。
(二)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三)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已修的硕士课程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且中期考核排名进入该学科(专业)前60%。
(四)科研成果和外语水平等方面的要求:
1、科研要求,要求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在CN刊物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福建农林大学;或获国家专利授权1项及以上,专利权人为福建农林大学。
(2)科研成果时间认定:正式发表文章(见刊或在线全文发表)或专利授权截止时间为当届博士招生上一年的12月31日。
(3)根据基础林学与蛋白质组学研究中心的意见,对该中心导师指导的硕士研究生申请本研究中心硕博连读时的科研成果要求由该中心自定,但需在该中心计划单列指标内招生。
2、英语水平要求,要求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
(2)近十年内曾在英语国家留学6-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3)“全国英语水平考试”PETS-5达合格标准;
(4)雅思6分,托福(IBT)90分;
(5)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
(6)在SCI源或EI源期刊上发表英文论文1篇及以上。
三、申请要求
(一)申请者导师同意本人参加硕博连读选拔。
(二)报考时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
(三)定向生申请者须经原单位同意。
四、招生导师条件
(一)拟招收硕博连读生的导师必须是已经列入当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的我校博士生指导教师。
(二)拟招收硕博连读生的导师应有重大或重要的科研项目及足够的科研经费。
五、报名时间、程序及选拔方式
(一)报名和材料提交时间: 2018年1月10日,地点:林学院研究生工作公室;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83851475。
(二)提交材料
1、《福建农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学生用);
2、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加盖学院公章的成绩单原件1份;
4、申请者导师同意本人参加硕博连读选拔证明材料;
5、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的专家推荐;
6、定向生申请者经原单位同意的证明材料;
7、英语水平证明;
8、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所获专利及其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三)材料审核:学院成立考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考核程序,并在考核前予以公示。
(四)考核:学院组织实施考核工作,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英语水平、理论基础、专业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和个人综合素质等。经学院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并提交分管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参加选拔。
(五)报考前申请者应按规定参加体检,体检符合招生体检标准。
(六)参加当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并达到当年博士招生条件和分数线,方能录取。
六、培养与管理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录取后,列入当年博士生招生计划。
(二)硕博连读生在未办理博士入学手续之前,若出现违反校规校纪、不遵守学术道德等行为,学校将取消其硕博连读资格。
(三)对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管理,前两学年按同年级硕士研究生对待;通过选拔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从第三学年起列入当年的博士生招生计划,转入博士生学籍管理,享受博士生各类待遇,同时导师培养业务费也按指导博士生的标准拨付。
(四)硕博连读研究生毕业一般不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不能申请硕士学位;对在博士研究生学习阶段参加博士生中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仍按照硕士研究生培养;
(五)在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时,若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认为其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学术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学术水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规定,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
七、其它
本办法由林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林学院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