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2号)文件要求、《福建农林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林业工程学科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确保博士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和安全,结合林业工程学科实际,制订本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林业工程学科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科博士生招生复试的各项工作,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负责监督本学科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陈礼辉,副组长为谢拥群、邱仁辉,成员为周新年、林金国、黄彪。材料工程学院、交通与土木工程学院分别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学院所有博士生导师组成,具体实施对每位考生的复试考核,组长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复试小组秘书具体负责复试小组成员的召集及考生联络、材料整理、面试记录等工作。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不得作为直系亲属的指导教师。
二、复试工作
1.复试名单确定:2017年学校下达的林业工程一级学科6个博士生招生名额,其中材料工程学院4名(含已录取申请-考核制博士生2名和倪永浩教授团队单列指标1名),交通与土木工程学院2名。交通与土木工程学院2名指标由上线考生(单科成绩均不低于45分,总成绩不低于180分)根据报考交通与土木工程学院初试总分高低顺序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考生名单。材料工程学院2名指标由所有上线考生(单科成绩均不低于45分,总成绩不低于180分)按照材料工程学院初试总分高低顺序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考生名单,于复试前在网站上公布,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复试前,由各学院负责通知考生携带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2.复试时间:2017年5月 26 日(星期五),材料工程学院、交通与土木工程学院复试上午9:00开始。
3.复试地点
(1)材料工程学院、倪永浩团队:福建农林大学旗山校区综合楼310;
(2)交通与土木工程学院:福建农林大学旗山校区综合楼501。
4.复试内容:每位考生须以PPT形式汇报已有的研究情况、研究成果和未来的研究计划。汇报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通过面试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言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根据考生具体情况,对考生进行综合测评,判断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三、录取办法
1.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小组成员不点评、不发问,根据考生复试表现客观独立给出复试成绩。从复试小组成员评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去掉1个最低分后的剩下小组成员评分的平均分作为该考生的最终复试成绩(保留三位小数);复试小组须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
2.初试和复试成绩权重各占总成绩的50%。各专业按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3×50%+复试成绩×50%)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拟录取。未经过复试或复试不合格(低于60分)考生不得录取,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考生也不得录取。
3.拟录取考生须思想政治考核合格,且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4.考生报选导师本着自愿的原则,每个考生除了已报的第一志愿外,须再报第二志愿,学科根据考生和导师的意愿进行二次分配。无导师接收的考生,不予以拟录取。
5.采取录音和录像等方式对复试全程进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