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农林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订管理学院(旅游学院)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章程。
一、接收工作的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拔。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科学的考察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完善,保证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与管理
管理学院(旅游学院)成立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设立组长一名。组长为陈秋华,成员为谢志鸣、王小榕、石德金、黄怡。严格执行接收程序和标准,保证质量。
三、申请条件
凡在高等院校获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应具备如下条件:
1.有较好的科研潜力;遵纪守法,学风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学生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当年具有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校,学生在其所在学校获得当年推荐免试资格。
3.心理健康状况良好,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4.符合我院制定的其他具体要求。
四、申请与选拔程序
(一)考生申请。已获得或有可能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在9月25日后,登陆我校 “双向选择系统”(http://jxkh.com.cn:8080/fjauyz/mlogin.do?act=logout)填报专业及导师,并通过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yjsy.fafu.edu.cn/)查看我校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招生信息,主动同招生学院或导师联系接收事宜。
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在9月20日—10月25日期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注册、缴费并报考我校。
(二)资格审查。根据《福建农林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章程》中的推免生相关资格条件规定,管理学院(旅游学院)对推免生进行资格审查。
申请者在复试时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并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信息,任何阶段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
1.《福建农林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申请表》1份(见附件);
2.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前三年所修课程成绩单(五年制的提供前四年课程成绩单);
3.学生证、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所在学院提供的思想政治情况说明。
5.个人简历(一式六份)
(三)复试工作
1.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按复试通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管理学院组织复试。
2.复试以面试的方式,重点考查考生对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包括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口试。
3.每位免试生复试结束后,由复试教师现场独立为免试生评分,通过评委计算后的平均分为学生复试成绩。
4.学院根据各专业接收计划,严格按照复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专业拟录取名单。学院复试工作完成以后,将拟录考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批,最终录取名单以研究生院批准为准。
(四)复试时间与地点
复试时间:9月28-29日第一批复试
10月8-11日第二批复试
(以上为初步时间安排,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将通过短信和电话通知学生)
地点:管理学院二楼204室
无故不参加复试,视为放弃,并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1.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生服务系统报考我校的推免生;
2.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
3.未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资格;
4.政审不合格;
5.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
6.体检不合格。
六、奖助贷政策
报考我校的推免生,入学后,可一次性享受新生奖学金,其中“985”高校毕业的推免生奖励20000元/人,“211”高校和福建省高水平建设大学毕业的推免生奖励10000元/人,其他高校毕业的推免生奖励5000元/人。此外,我校接收的推免生选择导师和专业享有自主权。
七、其他事项
以上办法由福建农林大学管理学院(旅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福建农林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doc福建农林大学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生优惠政策.doc
福建农林大学管理学院(旅游学院)
2016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