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及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组织与管理
成立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学科带头人、研究生导师、学院党委纪检委员组成,并按招生学科或专业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负责对每位考生进行复试考核,每个复试小组应由不少于5名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当年无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的教师组成,原则上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各小组设立1名组长。
二、工作实施细则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
我院2018年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按照国家复试分数线(A类)划定。
(二)复试时间
2018年3月21日至4月25日(含调剂生复试,具体时间安排由工作人员电话或短信通知)
(三)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须携学生证)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本人签名确认);
3.福建农林大学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情况表(见附件,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开具,本校应届毕业生由本科就读学院审查开具);
4.同等学力考生还必须提交的材料有:大专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5门以上相关本科专业课程成绩证明(校级教务部门出具),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5.在读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应提供2018年9月1日前可毕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6.有关学历认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境外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
①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进行在线学历验证,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有效期应不少于6个月)。
②无法进行在线学历验证的考生,可向相关学历认证机构申请学历认证,获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如果资格审查时,学历认证报告还在办理中,须提供申请办理时认证机构出具的收费凭据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预复试承诺书”。
③境外学历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告。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
(四)复试内容及有关说明。
1.复试考核内容:
(1)专业素质能力考核
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及外语听力、口语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见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
(2)综合素质能力考核
考核形式为面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20分钟左右;面试要有试题,有详细的考试提纲,并做好记录;参加复试的教师需独立评分,再综合平均给分;复试考核小组须填写每位考生的评语和给出评定的成绩;须对每位考生的复试单独进行记录,并采取录音录播方式对复试过程进行记录,复试记录及资格审核材料由学院保存备查。
(3)身体素质考核
所有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携带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照参加学校研究生招生办统一组织的体检(已在复试日期近三个月内按同等规格体检过的考生,可在提交体检报告后免检)。
2.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且与初试科目不同。采用笔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任一门加试科目成绩达不到60分,视为复试不及格,不予以录取。
3.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其中专业素质能力考核成绩70分(专业笔试50分、外语听说能力20分)、综合素质能力考核成绩30分。复试各项内容的成绩均记数字分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除外)。
(五)一志愿考生复试
对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的相关情况进行说明,并通知考生携带有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
(六)调剂生复试
1.调剂基本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9号)中有关要求。
2.调剂考生须登陆“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意愿,经学院审核通过后,通知调剂考生复试。
3. 在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布调剂生复试名单。调剂生接到复试通知后,要在学院指定的日期参加复试。
(七)其它事项
1. 所有考生须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即双向选择系统,http://info.fafu.edu.cn/s/134/t/100/c/2402/list.htm)选择导师,通过复试后,且导师与学生双向选择成功,才可拟录取。
2. 复试比例: 生源超过研招办下达的招生规模数的专业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实行差额复试;生源不足的专业一志愿考生一般不进行差额复试,复试合格即可拟录取。
二、录取办法
1.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推免生不参与排名;单考生排名单列)。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其中,复试成绩=面试30%+专业课笔试50%+英语听力及口语考核20%,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
2.调剂生源必须在我校通知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未能在通知时间内确认的考生即取消待录取资格。
3. 复试后学院在学院网站公示各专业拟录取考生名单,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等信息,并对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拟录取考生进行说明,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
三、复试录取工作的监督
1.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学院按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公开复试实施细则、复试名单、录取名单等招生录取信息,并按照“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把关和解释工作。
2. 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学院党委纪检委员负责监督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3. 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4.学院招生联系、投诉电话:059526163105
四、本办法由安溪茶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