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有志,男,博士,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现任职务:湖南省政协常委、湖南省政协文史委副主任、湖南省院士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副主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评审会专家、湖南省开慧村第一书记等。
管理历程:1982年毕业分配到原湘潭矿业学院,先后任马列教研室哲学教研组长、社会科学部马列教研室主任、社会科学部副主任;1989年至1999年,先后任原湘潭矿业学院经济系主任、党委宣传部部长、经济贸易与人文科学系主任、原湘潭工学院党委副书记兼副院长;1999年7月,任原常德师范学院院长;2001年7月,任湖南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党组书记。为把湖南省社会科学院建设成“马克思主义的坚强阵地、省委省政府的合格智库、湖南社会科学研究的最高殿堂”呕心沥血!
学术成就:主要从事经济哲学、农业经济、区域经济、社会科学管理研究,是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主持人,在《人民日报》《中国农村经济》等重要刊物发表论文100余篇。独著《先秦诸子经济哲学思想研究》和《经济道德层次论》均填补国内本领域研究空白,合作撰写《农业产业空间转移论》等著作10余部,是我国在上世纪80年代建构马克思主义经济哲学理论系统的首倡者之一,提出了“经济道德层次论”、“经济道德空间论”和“经济道德网体论”的理论体系。荣获湖南省“五个一”工程”理论文章奖、湖南省第十一届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第七届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第四届湖南省优秀社会科学专家”称号。
学院渊源:原湘潭矿业学院经济系第一任系主任,湖南科技大学商学院创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