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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大纲

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民族音乐学、音乐美学等四部分,考生可从除所报考方向之外的三部分中选择两部分作答。题型包括名词(6道选做4道,5分/题,共20分)和简述(3道选做2道,15分/题,共30分)。两部分合计100分。

考试方式:笔试  考试时长:2小时

中国音乐史部分

一、考试要求

主要考查考生对中国音乐史基础知识的吸收消化和整合能力。要求学生系统掌握本课程的基本史实、基本知识,并初步具备对某些音乐现象进行观察、分析与研究的能力。

二、考试内容

中国音乐史

第一章    远古、夏、商时期

第一节 我国古代音乐考古

第二节 音乐起源的多源性

第三节 远古、夏、商时期的两种音乐体裁:古歌、古乐舞

第二章 西周、春秋、战国时期

西周时期

第二节 礼乐制的实质;我国第一个礼乐机构——春官

第三节 周代乐舞的分类;

第四节 周代乐器的分类方法;编钟;音阶和十二律

春秋战国时期

第五节 春秋时期产生的计算乐律的理论——三分损益法

第六节 春秋战国时期的音乐思想及音乐论著

第三章 秦、汉、魏、晋、南北朝时期

秦、汉时期

第二节 汉代乐府的发展与变化

第三节 鼓吹乐

第四节  相和歌、相和大曲

第五节  百戏

第六节 琵琶、古琴

魏、晋、南北朝时期

第四-五节  民歌的新发展:清商乐与相和歌之间的变迁

第六节   歌舞音乐的发展:歌舞戏

第七节   嵇康的音乐思想

第九节  《碣石调·幽兰》

第四章  隋、唐、五代时期

第二节 隋唐的宫廷燕乐:

一、唐代九部乐、十部乐;按照表演方式而设立的唐代二部伎:立部伎、坐部伎

二、宫廷燕乐中具有重要地位的歌舞大曲及法曲,著名乐舞《秦王破阵乐》《霓裳羽衣曲》

三、唐代的音乐机构

第三节 民间俗乐:曲子的产生、应用、对后世的影响;变文

第四节 减字谱、燕乐半字谱

第五节 两种拉弦乐器;《乐书要录》《教坊记》《乐府杂录》

第五章  宋、元时期

宋时期

第二节 市民音乐:活动的中心瓦子勾栏

第四节 艺术歌曲和说唱音乐:

艺术歌曲——种类;唱赚和赚的区别;

说唱音乐——鼓子词与诸宫调之间的区别与特征;陶真与货郎儿

第六节  宋代戏曲艺术的成长:

一、戏曲艺术的发展概况;

二、宋代戏曲的两大体系——杂剧和南戏

元时期

第五节 戏曲音乐的成熟与发展:

一、元杂剧在剧本、音乐、表演等方面的特征

二、元杂剧著名的作家和作品;关汉卿及其作品

第六节 乐器与器乐的发展:琵琶曲《海青拿天鹅》

第八节 音乐论著《唱论》

第六章明、清时期

第二节  由南戏派生出来的四大声腔;魏良辅对昆山腔进行的改革;汤显祖的艺术成就;京剧的形成

第三节 明代民歌的特点;少数民族歌舞音乐

第七节  琴曲集《神奇秘谱》;朱载堉的“新法密率”

近现代音乐史部分

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音乐文化

第二章 西洋音乐文化的传入与中国新音乐的萌芽

第二节新音乐的启蒙:学堂乐歌的内容及影响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音乐文化

第三章 近代专业音乐的建立和发展

第三节专业音乐教育的发展

第四节王光祈、萧友梅、赵元任、黎锦晖的作品;刘天华及其民族器乐创作

第四章 “救亡抗日”时期的中国新音乐

第三节三十年代前后的专业音乐教育和音乐创作

第四节黄自等人的音乐创作

第五节左翼音乐运动的开展:

一、聂耳及其音乐创作

二、救亡歌咏运动的开展及众多音乐家的音乐创作

三、冼星海及其音乐创作

第六章 四十年代国统区的音乐

第四节江文也、马思聪等人的音乐创作

第七章 四十年代抗日民主根据地与解放区的音乐

第三节新秧歌运动、秧歌剧和新歌剧的发展

三、 试卷结构

(一)满    分:50分

(二)题型结构:1.名词解释(6选4):(4题×5分/题=20分)

2.简述题(3选2):(2题×15分/题=30分)

四、参考书目

《中国音乐通史简编》(修订版),孙继南、周柱铨编著,山东教育出版社,2013年1月


西方音乐史部分

一、考试要求

考生应掌握西方音乐史的基础知识,了解西方音乐史发展中的重要现象、流派、人物体裁、作品和相关术语,能够对西方音乐史的发展与流变进行初步思考与辨析,并做出恰当判断。

试卷要求:闭卷笔试,满分50分。

二、考试内容

第一章 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的音乐

古希腊音乐的特点

古希腊的乐器

古希腊的音乐理论

第二章 中世纪时期音乐

格里高利圣咏的形式及其发展

复调音乐的兴起和早期发展

中世纪的世俗音乐

第三章  文艺复兴时期音乐

历史文化背景及音乐特点

佛兰德乐派

宗教改革对音乐的影响

意大利牧歌

罗马乐派与威尼斯乐派

第四章 巴洛克时期的音乐

历史文化背景及音乐特点

歌剧的诞生与最初的发展

清唱剧、康塔塔和受难乐

代表性作曲家:巴赫、亨德尔及其他代表人物

第五章 古典主义时期的音乐

古典时期的器乐发展

格鲁克的歌剧改革

海顿、莫扎特和贝多芬的音乐创作与历史贡献

第六章浪漫主义时期的音乐

浪漫主义重要作曲家及其贡献:舒伯特、柏辽兹、门德尔松、舒曼、肖邦、李斯特、勃拉姆斯、布鲁克纳、马勒、理夏德·施特劳斯

浪漫主义歌剧:德国、法国、意大利歌剧特点、代表作曲家、代表作品

民族乐派:俄罗斯、捷克、挪威、芬兰等民族乐派概述与音乐基本特征

第七章 二十世纪的音乐

印象主义音乐:德彪西、拉威尔

表现主义音乐:勋伯格与十二音技术;新维也纳乐派

新古典主义音乐:斯特拉文斯基、法国“六人团”、欣德米特等

20世纪匈牙利、苏联、美国、英国、捷克、波兰的音乐发展与代表性作曲家

二战以后的音乐风格:整体序列音乐、偶然音乐、微分音音乐、噪音音乐、电子音乐、新音色、简约派、新浪漫主义等

三、试卷结构

1、满    分:50分

2、题型结构:(1)名词解释(6选4):(4题×5分/题=20分)

(2)简述题(3选2):(2题×15分/题=30分)

四、参考书目:

《西方音乐通史》,于润洋主编,上海音乐出版社,2003年7月。


民族音乐学部分

一、考试要求

考生应具有民族音乐学基础理论知识,掌握中外民族音乐学的历史发展,掌握民族音乐学的基本方法论原理。

二、考试内容

(一)民族音乐学的历史发展及定义

民族音乐学学科名称和历史发展;民族音乐学在中国;民族音乐学学科定义、性质、对象和范围。

(二)民族音乐学与相关学科

民族音乐学在音乐理论科学及音乐学中的位置;民族音乐学与相关社会科学(如人类学、民族学、社会学、地理学、语言学)的关系。

(三)民族音乐学的方法论观念

主体观;价值观;时空观;质量观。

(四)实地调查的理论与方法

实地调查的意义和作用;实地调查类型;调查前的理论及技术准备;实地调查方法及若干原则;音乐资料贮存理论及技巧;描述与解释。

三、试卷结构

(一) 满   分:50分

(二)题型结构:1.名词解释(6选4):(4题×5分/题=20分)

2.简述题(3选2):(2题×15分/题=30分)

四、书目

(一)伍国栋《民族音乐学概论》人民音乐出版社2012年版;

(二)布鲁诺·内特尔《民族音乐学研究——31个论题和概念》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2年版。


音乐美学部分

一、考试要求

考生应具备音乐美学的基础理论知识,了解音乐美学理论的基础概念、原理和中外简要发展史;能够运用音乐美学的原理和知识对音乐现象和音乐实践问题进行思考与辨析,并做出恰当判断。

试卷要求:闭卷笔试,满分50分。

二、考试内容

(一)音乐美学的中外发展简史(代表性人物、论著与命题)

(二)音乐的功能与价值

(三)音乐的形式与内容

(四)音乐创作中的美学问题

(五)音乐表演中的美学问题

(六)音乐鉴赏中的美学问题

(七)音乐美学与音乐批评

三、试卷结构

(一)满    分:50分

(二)题型结构:1.名词解释(6选4):(4题×5分/题=20分)

2.简述题(3选2):(2题×15分/题=30分)

四、参考书目:

张前主编,《音乐美学教程》,上海音乐出版社,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