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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音乐学院关于开展2020年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的通知

  为保证我院2020年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哈尔滨音乐学院硕博连读选拔工作暂行办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研究生部负责硕博连读选拔的组织和实施。

  (三)学科和各教学系负责本单位硕博连读选拔的具体实施。

  二、选拔原则

  (一)坚持宁缺勿滥、择优录取原则,保证硕博连读的选拔质量。

  (二)严格审查,认真考核,确保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三、招生学科和导师

  2020年度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均有招收硕博连读考生的资格。

  四、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且无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三)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身心健康。

  (五)具有哈尔滨音乐学院硕士研究生学籍的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不含延期阶段的研究生和定向培养研究生),本次选拔工作只在2018级硕士研究生中开展。

  (六)已完成的硕士课程,各科成绩成绩,且学业考核合格,专业课的课程成绩平均分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

  (七)大学外语四级或以上级别考试成绩达到425分,或提供其它有公信力的外语资质证明,如PETS4:60分、IELTS:5.5分、TOEFL:80分、BFT(中高级):120分等。

  (八)具有较强的学术研究或专业实践能力,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自研究生入学之日起至申请日前,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以哈尔滨音乐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北大版核心刊物上发表与专业领域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不包括会议综述、比赛综述等)1篇;或撰写的与专业领域相关的学术论文虽未发表,但经校外专家组认定达到了在北大版核心期刊发表的学术水准。

  2.自研究生入学之日起至申请日前,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以哈尔滨音乐学院为第一参赛单位,创作的作品获得厅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3.自研究生入学之日起至申请日前,以独唱(奏)或重奏形式,以哈尔滨音乐学院为第一参赛单位,获厅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报考理论类方向硕博连读生需满足条件1;报考作曲类方向硕博连读生需满足条件1或条件2;报考表演类方向硕博连读生需满足条件1或条件3。第十款同此要求。

  (九)有至少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十)对于科研能力特别突出者,可以免除外语考核。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自研究生入学之日起至申请日前,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以哈尔滨音乐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在CSSCI以上刊物上发表与专业领域相关的高水平学术论文(不包括会议综述、比赛综述等)1篇;

  2.自研究生入学之日起至申请日前,以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以哈尔滨音乐学院为第一参赛单位,创作的作品获得我院认定的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3.自研究生入学之日起至申请日前,以独唱(奏)或重奏形式,以哈尔滨音乐学院为第一参赛单位,获我院认定的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

  五、申请程序

  (一)会议布置。研究生部拟将于4月1日召开2020年度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布置会,对本次硕博连读选拔工作进行部署。

  (二)加强组织领导。4月2日,各教学系成立2020年硕博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并将领导小组名单上报研究生部。

  (三)学生申请。4月3日至20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学院官网下载并填写《哈尔滨音乐学院硕博连读选拔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表》须经导师签署推荐意见,同时,需要进行学术论文水平认定的学生,需要下载并填写《哈尔滨音乐学院硕博连读选拔学术论文水平认定表》(以下简称《认定表》),一式两份,连同相关证明材料在2020年4月21日提交教学系秘书处进行申请登记。

  (四)教学系初审。4月22日至24日,学科和教学系根据申请人的材料对其进行审核,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其《申请表》上签署推荐意见。教学系在初审推荐时,在同等条件下,推荐免试招生方式录取的硕士生优先推荐。对于不需要进行学术论文水平认定且条件完全合格的考生,各教学系将学生《申请表》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直接上报;对于文章需要水平认定的考生,各教学系需召开专家组认定会讨论,讨论结束后专家组在《认定表》上签字确认,经认定合格的考生,各教学系将《认定表》、《申请表》连同相关材料一并上报,并在上报时要进行单独说明,同时要求学生提交文章电子版。

  (五)研究生部复审。4月26日至30日,教学系秘书将审核通过学生的《申请表》、《认定表》及相关材料一并送交研究生部,研究生部进行复审,同时对申请人的资格(学习年限、课程成绩、学业考核结果、科研实践能力等)进行审核。研究生部对各教学系上报的文章需要水平认定的考生材料进行重点复审,同时将对考生文章进行反剽窃审查和外审专家组审查。经审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将通过哈尔滨音乐学院官网公布。

  (六)网上报名。5月7日至8日,研究生部组织复审合格的申请人进行网上报名。

  (七)复试。经审查合格的硕博连读考生与普通招考、申请审核两种招生的考生共同进行复试,并根据导师招生限额择优遴选。同一研究方向同一导师的复试考生,如三种招生方式都有,或仅是有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或仅是申请审核和硕博连读,或仅是硕博连读方式的考生,则按照复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复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请详见学院官网。

  (八)录取。经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研究生部对拟录取考生进行公示。公示通过后,和普通招考和申请审核的录取考生一并发放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硕博连读生取得博士生资格后占用当年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六、本办法由哈尔滨音乐学院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附件1 哈尔滨音乐学院硕博连读选拔申请表

  附件2 哈尔滨音乐学院硕博连读选拔学术论文水平认定表

  附件3 关于印发哈尔滨音乐学院硕博连读选拔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

  研究生部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