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哈尔滨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和《哈尔滨音乐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招生工作实际,现决定开展调剂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剂分数要求
1.考生一志愿所报考专业方向属于艺术学门类,且初试成绩(含加分)分数符合艺术学门类的《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A类考生分数要求。
2.申请调剂我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为,初试公共科目单科成绩降幅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学术学位类)》A类考生分数要求的10分(含10分)以内,总分降幅在20分(含20分)以内。单科成绩和初试总分可以同时低于国家线。
二、调剂筛选原则
1.调剂考生按照申请调入的研究方向进行筛选;
2.调剂考生须符合本年度我院硕士招生章程中规定的和调剂系统中设置的专业和研究方向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
3.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4.调入专业和研究方向应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相同或相近(详见附件),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学硕和专硕可以相互调剂;
5.一志愿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和研究方向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要求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其中英语(一)和英语(二)视为相同;
6.对于申请调入同一专业、同一研究方向,且符合调入专业和研究方向报考条件的调剂考生,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对于不符合调入专业和研究方向报考条件的,及时解锁志愿,不予接收;
7.调剂筛选原则按照调剂轮次执行,不跨轮次对比执行。不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作为遴选条件,不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不设置歧视性调剂条件;
8.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复试合格考生,由于差额复试未进入拟录取名单者,可以申请调剂我院相近专业和研究方向;对于一志愿报考我院的复试不合格考生,不接收其调剂申请。
三、调剂服务平台
调剂工作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统一进行,网址为http://yz.chsi.com.cn/。
四、调剂筛选程序
1.我院发布调剂工作通知;
2.我院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设置拟接收调剂的专业和研究方向,设置相应报考条件,并设置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拟定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6日0时-4月7日12时;
3.考生在调剂系统中填报调剂志愿,选择调剂学校和调剂专业,我院的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
4.调剂系统开放时间截止后,在志愿锁定时间内,根据调剂筛选原则进行筛选,按照一定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并向同意接收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将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及时进行志愿解锁。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复试通知,将取消复试资格;
5.考生应在确认能够按照《哈尔滨音乐学院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要求》完成相应复试的前提下,确认复试通知。表演类考生须提前申报曲目,审核通过者,予以安排复试;
6.对于复试通过的考生,将根据研究方向或研究方向类招生限额和复试成绩排名情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系统中向拟录取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待录取,将取消待录取资格。
五、调剂录取原则
每个研究方向的调剂拟录取人数不超过2人,每位导师的总招生人数不超过3人。
六、其他相关事宜
我院今年采用现场复试方式,复试时间拟定于4月11日至15日之间,以我院发布的复试通知为准,请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做好相应的准备。研究生部联系人:蒋老师,联系电话:0451-58597699。
研究生部
2023年4月1日
附件
2023年拟接收调剂研究方向及报考要求
所属院系所 | 所属专业 | 所属研究方向 | 拟接收人数 | 报考条件 |
音乐学系 | 音乐与舞蹈学 | 西方音乐史 | 1 | 要求本科为音乐学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为西方音乐史方向 |
作曲系 | 音乐与舞蹈学 | 作曲 | 5 | 要求本科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为作曲、音乐创作相关方向 |
作曲技术理论研究(复调) | 要求本科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为作曲技术理论研究(复调)相关方向 | |||
作曲技术理论研究(曲式) | 要求本科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为作曲技术理论研究(曲式)相关方向 | |||
音乐(艺术硕士) | 合唱指挥 | 要求本科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为合唱指挥相关方向 | ||
音乐创作 | 要求本科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为作曲、音乐创作相关方向 | |||
电子音乐制作 | 要求本科为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为电子音乐制作相关方向 | |||
管弦系 | 音乐(艺术硕士) | 管弦乐器表演(圆号) | 5 | 要求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为管弦乐器表演(圆号)相关方向 |
管弦乐器表演(双簧管) | 要求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为管弦乐器表演(双簧管)相关方向 | |||
管弦乐器表演(小提琴) | 要求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为管弦乐器表演(小提琴)相关方向 | |||
管弦乐器表演(竖琴) | 要求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为管弦乐器表演(竖琴)相关方向 | |||
管弦乐器表演(大提琴) | 要求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为管弦乐器表演(大提琴)相关方向 | |||
民乐系 | 音乐与舞蹈学 | 民族乐器表演理论研究 | 1 | 要求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为民族乐器表演理论研究或民族乐器表演相关方向 |
音乐(艺术硕士) | 民族乐器表演(扬琴) | 3 | 要求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为民族乐器表演(扬琴)相关方向 | |
民族乐器表演(琵琶) | 要求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为民族乐器表演(琵琶)相关方向 | |||
民族乐器表演(竹笛) | 要求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为民族乐器表演(竹笛)相关方向 | |||
钢琴系 | 音乐(艺术硕士) | 钢琴表演 | 2 | 要求一志愿报考专业方向为钢琴表演相关方向 |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 上述接收调剂的专业方向接收专项计划考生 | 2 | 相应报考条件同上述要求。 | |
合计 | 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