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硕士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顺利推进,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2024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的进度安排,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推免生接收的组织领导。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部,具体负责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各教学系成立由系主任或副主任为组长,5-7名研究生导师为成员的推免接收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系的推免生接收工作。
二、接收计划
根据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配,各教学系推免生接收计划均预计为2人,剩余推免计划将自动划转至普通计划。
三、接收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获得生源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四、接收程序
(一)9月22日,学院制定《哈尔滨音乐学院2024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办法》,面向社会公布推免生接收计划。
(二)10月1日开始,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选择我院作为填报志愿,向我院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哈尔滨音乐学院2024年推免生接收申请表》;
2.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3.提供体现自身科学研究水平和艺术实践能力的学术研究和艺术实践成果1份。请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和扫描版进行打包压缩于10月3日前统一发送至邮箱2018006@hrbcm.edu.cn,文件统一命名为“姓名+推免申请”,邮件主题同此,未按要求提交材料者不予安排考试。
(三)10月4日至12日,研究生部会同相关教学系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者发出准予复试或不予复试的通知。
(四)10月13日后,研究生部组织相关教学系对申请者进行复试,并将复试成绩上报至研究生部,由研究生部报送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成绩合格者由研究生部在“管理服务系统”上予以回复“同意接收”,推免生需登录“管理服务系统”进行待录取确认。确认后的推免生,研究生部将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被我院拟录取的推免生需在网上缴纳报考费用,具体请参见“管理服务系统”的相关通知。
五、管理与监督
(一)各教学系要加强管理,完善监督制度,认真研究推免生工作的各级各项政策文件,集体决策。
(二)各教学系须将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推免招生重要信息公开。
(三)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工作均须通过“管理服务系统”进行。
(四)申请攻读我院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我院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1.未通过“管理服务系统”申请我校的推免生,我校将不受理其申请。
2.在申请攻读硕士研究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推免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和学籍,并通报推荐学校按学生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3.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申请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4.已被我院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5.入学时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或受到处分未解除者,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各教学系应严格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格按照接收程序和设定的资格和条件进行推免接收工作。
六、其它
(一)本办法由哈尔滨音乐学院研究生部负责解释。
(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51-58597699
咨询人:蒋老师
学院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子街3179号
网站地址:http://www.hrbcm.edu.cn
举报电话:0451-58597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