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1)各招生专业学费标准按“专业设置说明”中金额收取,如学费进行调整,执行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最新收费标准。
(2)住宿费:每生每学年1000元。
2.学费和住宿费的退费办法
按照辽教发【2006】76号文件执行退费,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在校学习时间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3.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学校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建立健全了学生资助管理体系,扎实推动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实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以“奖、助、贷、免、勤、补、减”多元政策相结合,自新生“绿色通道”为始的全过程、全方位资助体系,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制订了《辽宁科技学院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辽宁科技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辽宁科技学院国家助学贷款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辽宁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等一系列学生资助规章制度,对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校综合奖学金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对孤儿大学生教育资助、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家访慰问等资助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20000元/年。学校设立各类奖助学金共10余项,其中,国家奖学金:10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年;辽宁省政府奖学金:10000元/年;学校综合奖学金:一等2000元/年,二等1000元/年,三等500元/年;宝钢奖学金:10000元/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800元/年,二等3150元/年。此外,学校还设立启航奖学金、启航助学金、白川奖学金和各类单项奖学金。学校还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孤儿、烈士子女可以申请减免学费、住宿费。
其余书本费、体检费、军训服装费详见入学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