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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医科大学2016年体育特长生招生简章

  天津医科大学是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工程”高校,是教育部批准的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高等学校之一,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为做好本次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工作,我校将于2016年3 月19至20 日进行高水平运动队体育特长生招生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非色觉异常考生(色盲、色弱)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报名: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二、报名要求

  (一)、游泳项目考生必须为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者,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

  (二)、龙舟项目从皮艇、划艇、赛艇、游泳项目中招收。

身高要求:男子:1.75米及以上女子:1.65米及以上

  (三)、报名考生运动等级资格以国家体育总局官方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 (http://jsdj.sport.gov.cn/)为准。

  (四)、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并获取考生号,若因报名问题影响考试与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

招生项目

招生计划

游泳

5人(不限男女)

龙舟

7人(男:3人、女: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