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科大学欢迎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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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天津医科大学2021年台湾地区本科生招生简章》,我校对报名考生进行了资格初审及面试,现将拟录取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10日
若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学校招生办反映。
受理部门:教务处(行政楼101室)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86-22-83336709
天津医科大学2021年招收台湾学测生拟录取结果.pdf
天津医科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