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奖助比例、标准与基本条件
类型 | 学年 | 等级 | 额度(元/生、年) | 比例(%) | 申请条件 |
国家 奖学金 |
学习成绩满一年的二、三学年 | 20000 | 按照各学科、类别符合条件的人数分配名额 |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档案调入我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就业(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 |
国家 助学金 |
第一、二、三学年 | 6000 | 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 ||
学业 奖学金 (校级) |
第一学年 | 二等 | 8000 | 50%-60% | 档案调入我校的全日制(有固定工资收入和破格录取的除外)在学研究生 |
第二、三学年 | 一等 | 10000 | 20% | 档案调入我校的全日制(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在学研究生 | |
二等 | 8000 | 30%-40% | |||
“三助 一辅” 岗位 |
第一、二、三学年 | 助管、助辅 | 助管、助辅导员岗位津贴原则上1000/月 | ||
助教 | 助教岗位津贴由设岗单位或聘用教师根据实际工作量核算 | ||||
助研 | 助研岗位津贴由设岗单位或设岗教师根基岗位要求核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