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寄语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立良法、善法治,是每一个法律人的追求,也是每一所法学院对法律人才的期望。
法律是逻辑推理和证据科学的高度统一,法律人就必须要有工匠精神的严谨态度;法治社会以诚信为先,法律人更要以诚信而立天下;法律是外在的他律,法律人更要强调内心的自律;法治的进步带动社会的进步,法律人需要从点滴做起以实现卓越的梦想。
所以,成都理工大学法学院选择“严谨、诚信、自律、卓越”作为院训精神,希冀年轻学子在不断完善自身的过程中,服务并见证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的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谭全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