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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师范)

专业实力:本专业始办于1985年,沈阳市重点建设专业,辽宁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并通过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中学教育第二级)。现有专任教师16人,其中教授2人、副教授9人,博士5人。近年来获批国家艺术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基金、省社科联、省教育厅等各级各类科研、教改项目18项,国家级、省校级创新创业项目28项,出版专著及教材16部,发表论文百余篇,教师、学生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教育专业基本大赛获“微课展示”单项奖、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三等奖及省大学生艺术展演一等奖等国家级、省级各类奖项36项,拥有校外实践基地5个。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己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立足沈阳、面向辽宁、辐射全国,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具有深厚教育情怀,善于育人、反思和沟通合作,具有良好学科素养和教学能力,能够综合运用音乐教育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胜任中学及社会教育机构等领域音乐教育工作,服务地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合格教师。
  核心课程: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音乐微格教学、钢琴、声乐、合唱与指挥、乐理与视唱练耳、多声部音乐分析与习作、钢琴即兴伴奏、教育学原理、心理学等。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学位。
  就业深造:毕业生可就职于教育系统、文化馆站和青少年宫等,从事中小学音乐教育、社会音乐教育等工作,典型就业单位包括辽沈地区中小学、沈阳市文化宫、沈阳市群众艺术馆站。可申请或报考国内外大学及研究机构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典型升学高校包括: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音乐学院、哈尔滨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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