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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分院

沈阳音乐学院是中国东北地区唯一一所历史悠久、具有光荣传统的高等音乐艺术院校。她的前身是1938年由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延安倡导成立的鲁迅艺术学院,是中国共产党创办的第一所高等艺术学院。抗日战争胜利后,由延安迁至东北,最后落户沈阳,并于1958年更名为沈阳音乐学院。

大连分院于2005年经辽宁省政府批准创办,第一任、第二任院长由沈阳音乐学院副院长厉学科、副院长魏煌兼任;现任院长由沈阳音乐学院副院长吴厚兴兼任,党总支书记兼分管日常工作副院长为吴家军。大连分院设有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音乐教育系、民乐系和舞蹈系六个教学单位和办公室、教学实践管理办公室、学生管理办公室、后勤保卫管理办公室、财务管理办公室五个行政部门。2006年开始招收四年制本科生,学生毕业颁发国家教育部统一监制的“沈阳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建院以来成立了由青年教师和优秀学生组成的青年交响乐团、民族管弦乐团和合唱团等艺术实践团体,以高水准服务于区域经济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在沈阳音乐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大连分院秉承“根植民族、融入时代、突出特色、服务社会”的办学理念,继承和弘扬鲁艺传统,以沈音八十余年办学历史为积淀,为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国际化一流音乐院校”的办学目标不断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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