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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发动机学院2019届推免研究生招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为保证我院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以及我省相关文件要求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航空发动机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推荐推免生。

二、组织领导

航空发动机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

三、推荐办法

(一)推荐名额

我院推荐名额3人。

(二)推荐条件

1.符合学校研究生院发《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面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试行)》有关规定。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3.坚持全面考查,重点突出的原则。全面考察推免生在德智体等方面的表现情况,重点考核推免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

4.参加本次复试的推免生,按学校的分配名额,根据推免生的总成绩和大学本科所学专业综合考虑,择优推荐。

5.根据《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航空发动机学院推免生申请条件(见附件1)。

(三)提交申请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在9月6日前将《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邮至:460341564@qq.com),以及相应证明材料(导师推荐信等材料明确要求清楚)报送到航宇馆418。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具体审查提交申请学生是否具有参加推免遴选资格,在9月7日前公布通过资格审查学生名单。

(五)遴选与公示

1.遴选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全面考察、突出重点、注重能力、保证质量的原则。

2.遴选范围。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均可参加遴选考核。

3.遴选时间。9月11日-9月12日

4.考核内容。遴选考核要坚持把政治思想考核放在第一位,在此基础上综合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及综合能力。

5.考核形式。

面试:学院组建2个推荐遴选专家小组。

考核打分统计要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小数点保留到后两位。

6.考核内容(见附件2)

面试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以及英语水平,内容包括:(1)从事科研工作的基础与能力,在本专业领域的发展潜力,满分为30分。(2)综合分析与语言表达能力,满分为10分。(3)英语听力及口语,满分为20分。(4)大学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满分为10分。(5)专业课以外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情况,满分为10分。(6)特长与兴趣,满分为10分。(7)事业性、责任性、纪律性、协作性、团队合作精神和心理健康情况,满分为10分。

面试形式为:每位考生向专家作5分钟情况介绍,主要介绍个人基本情况、课程学习情况,在校期间参加课程实验和科研实习情况等。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基本情况。然后回答专家提出问题,时间5分钟左右。

7.推免总成绩计算及排名方法

总成绩的计算办法:总成绩=平均绩点*10*50%+面试*50%+附加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见第6条。

8.确定拟推免资格名单与公示。根据各专业名额,按专业考核成绩排名顺序确定获得拟推荐学生名单。若在公示期间经核实有不符合条件者,在专业内按排名次序增补。拟推免资格名单在9月13日前通过航空发动机学院公示栏进行公示(含姓名、学院、专业、排名、成绩等),公示3日。最终推荐名单以学校公布信息为准。

四、管理与监督

(一)学校纪委、监察处负责监督推免工作的全过程,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面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所有参加面试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三)面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面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面试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保证咨询、申请和申诉渠道的畅通。考生对推免生工作有异议,可向航空发动机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

学院咨询监督电话:024-89723720

纪委监察处电话 :024-89723973

(五)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航空发动机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航空发动机学院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