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推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及我省相关文件要求和《沈阳航空航天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计算机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称推免)”人选。
二、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和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工作小组由12人组成,其成员调整需经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三、推荐办法
(一)推荐名额
推免名额以当年学校下达我院的推免指标数为准,并据此根据遴选办法确定具体人员,推免指标数见附录1。
(二)推荐条件
1、推免生应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学生(不含专升本学生、独立学院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4、基础知识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在校期间所学必修课程均合格以上,专业排名在前15%以内(含15%)。
5、在省级及以上期刊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作为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主要参与人者(排名前三名);参加省级(一、二等奖)及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者;获得省部级、国家级荣誉者;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会工作、文化艺术等重大社会活动表现突出者。具有以上特殊学术专长或具备突出培养潜质,且专业排名在15%到35%之间(不含15%,含35%)者可不受第4项限制,但需提交佐证材料和我校本学科三名以上教授的联名推荐书,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审查。
(三)提交申请
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在规定日期(见附录1)前上交《沈阳航空航天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将相应的证明材料报送到计算机学院行政办公室(艺设馆516)。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科研秘书负责,并按照工作过程要求及时公示通过资格审查学生名单。
(五)遴选与公示
1.遴选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全面考察、突出重点、注重能力、保证质量的原则。
2.遴选范围。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均可参加遴选考核。
3.遴选时间。按照学校的统一时间安排进行(见附录1)。
4.考核内容。遴选考核要坚持把政治思想考核放在第一位,在此基础上综合考察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及综合能力。
5.考核形式。综合定量评价与面试相结合。
6.考核小组。计算机学院考核小组由学院推荐推免生工作小组兼任,具体实施遴选考核工作。
7.推免总成绩计算及排名方法。
计算办法:总成绩=学业成绩*0.5+综合能力成绩*0.5。学业成绩和综合能力成绩满分各100分,具体计分项目和分值计算见附录2。
排名方法:依据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8.确定拟推免资格名单与公示。根据推荐名额要求,按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若在公示期间(见附录1)经核实有不符合条件者,按总成绩排名次序增补。拟推免资格名单按照推免工作进度安排及时通过计算机学院网站(http://cs.sau.edu.cn/)进行公示(含姓名、学院、专业、排名、成绩等),公示3日。最终推荐名单以学校公布信息为准。
四、管理与监督
(一)校纪委负责监督推免工作全过程并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面试内容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所有参加面试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的行为。
(三)面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亲属参加面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面试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甚至追究法律责任。
(四)保证咨询、申请和申诉渠道的畅通。考生对推免生工作有异议,可向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反映。
咨询申诉电话:计算机学院电话 024-89724258
校纪委监察处电话024-89723708
五.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计算机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计算机学院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