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 2018 年硕博连读的通知
为了发展我校博士生教育,创造多种形式选拔博士生的途径,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18年硕博连读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开展硕博连读和本硕博连读的基本条件及要求
1. 2017年已经招收博士生的专业可以招收硕博连读生;
2. 申请硕博连读的研究生硕士专业和博士专业原则上相近或相同;
3. 每位博导招收的硕博连读生不得超过一名;
二、选拔对象与条件
(一) 选拔对象:我校二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就业和委托培养硕士生) (二) 选拔条件:
1.政治表现及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态度端正,学风正派,身体健康;
2.英语通过国家六级考试;
3.学习成绩优良;
4.具有较强的独立从事科研工作的能力;
5.参与导师或导师组的课题研究;
6.有两位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三、选拔程序和时间要求
1. 符合上述选拔条件者,硕博连读生在9月7日之前向博士学位点提出申请,填写好《上海海事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和提交专家推荐信,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统一组织的考核小组进行专业能力的考核,由学院党委(总支)进行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方面的审查。
备注:学生材料准备:学生将经导师审核、签字和硕士阶段所在学院的党委(总支)审核好意见的申请表、两位专家推荐书及相关支撑材料于9月7日之前交给拟接收博士点所在学院的研究生教学秘书。
成绩单由研究生院集中打印,学生不需要直接到研究生院打印;博士学位点分委会主席意见,学生提交材料时不必签署,由学位点集中审阅、签署。
2.9月12日之前接收学院将硕博连读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学校审批学生硕博连读资格并公示,公示结束后学生正式进入博士生培养阶段。
四、硕博连读生的学习年限、学费、奖助学金
1. 硕博连读生在校学习年限不得少于5年(含硕士阶段1年,硕博连读课程学习阶段1年,博士生学籍阶段3年);
2.学费:硕士课程学习阶段按硕士生学费标准缴纳;博士生学习阶段按博士生学费标准缴纳。
3.奖、助学金:根据上海海事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实施。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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