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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助学金

(一)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可获得如下奖励及资助: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评选名额由上级部门下达,额度为2.0万元/人·年。

2.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额度为0.6万元/人·年(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3.学校研究生奖学金

学校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与单项奖学金。

(1)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比例及额度如下:

类别 等级 资助比例(所在年级) 金额(元/年)
研究生一年级 一等 30% 5000
二等 70% 3000
研究生二年级 一等 10% 12000
二等 20% 8000
三等 50% 4000

(2)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选不设比例,在校学习期间在科研、实践、竞赛比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均可申请,标准为每人每项1500元、1000元、500元。

4.“三助一辅”岗位

研究生可申请研究生助研、助教、助管、兼职辅导员工作,工作津贴基本标准为400元/月•生。

(二)全日制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纳入上海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