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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教考院社考〔2024〕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与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以下简称“学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制定本办法。

一、调剂原则

以生源质量为核心,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的考生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以及学校自主确定并公布的调剂办法开展调剂工作。

二、拟接收调剂的专业

接收调剂

专业

招生院系所

拟接收

调剂名额

学习

方式

招生计划类型

审计

1257

会计学院

5名

全日制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

审计硕士教育中心

14名

非全日制

普通计划

学校实际接收的调剂人数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系统”,网址:http://yz. chsi.com.cn)发布的信息为准。

三、调剂基本要求

1.申请调剂非全日制的要求:第一志愿报考审计、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硕士,且初试成绩达到调出专业的《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2024年国家A类分数线”)和2024年国家A类分数线中审计专业学位分数线的考生。

2.申请调剂“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要求:第一志愿报考审计、会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图书情报专业学位硕士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且初试成绩须符合学校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复试分数线。

3.考生申请调剂前,应充分了解学校研究生培养、学制、学费等要求,具体详见《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4.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四、调剂考生遴选

1.调剂考生遴选工作通过调剂系统进行。

2.学校本着公平公正精神,科学规范遴选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

五、复试形式及科目

1.复试调剂工作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

2.调剂考生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复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审计学”、“财务会计”和“综合面试(含英语听说)” ,具体分值为:

接收调剂专业

复试科目

分值(分)

审计

1257

思想政治理论

40

审计学

70

财务会计

70

综合面试(含英语听说)

120(20)

复试科目参考书目见《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科目参考书目》。

六、录取确定

1.成绩计算、待录取名单确定规则见《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2.调剂非全日制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七、调剂程序

1.考生了解调剂信息

了解学校2024年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专业目录和相关调剂信息,详见学校研究生处官网。

2.考生填报调剂志愿

在调剂系统开通后,有调剂意向的考生可登陆调剂系统查看学校相关专业缺额情况并填报调剂志愿。

每一轮调剂工作中,调剂考生只可填报学校一个招生院系(中心)一个专业的一条志愿,否则均视为无效。

调剂考生务必检查本人是否符合学校接收调剂的报名条件,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如因报名信息有误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3.学校受理调剂申请

调剂系统的开放时间和锁定时间由学校统一设定,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不低于12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24小时。学校一般在24小时内受理。锁定时间到达后,如学校未明确受理意见,系统自动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调剂系统调剂意向采集模块已于3月28日开通,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查询、填报意向信息;调剂模块将于4月8日开通,学校调剂工作同步正式启动。

4.学校发送复试通知

对于满足学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学校通过调剂系统发出复试通知,通知复试的考生务必在4小时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复试通知。对于没有按时确认的考生,学校将通过电话、短信方式联系确认,逾时不确认且未能取得联系者,将取消复试资格,学校将按排序向候补考生发送通知。确认的考生应根据复试通知要求尽快做好复试准备并按要求提交材料。

5.考生参加复试

学校2024年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详见学校研究生处官网。

6.学校发送待录取通知

复试后,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复试合格调剂考生名单,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缺额,通过调剂系统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请考生注意查看并在4小时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对于没有按时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学校将通过电话、短信方式联系确认,逾时未确认且未能取得联系者,将取消待录取资格。

考生一旦在调剂系统确认待录取资格,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学校撤销待录取。

7.调剂非全日制的考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具体由招生院系所(中心)安排。报考非定向就业研究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院系所(中心)须严格审核定向就业合同,从严掌握。

八、监督和复议

1.调剂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应实行回避制度、信息公开制度、责任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

2.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对调剂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3.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期间监督举报电话:021-67705159,邮箱:jw@lixin.edu.cn,受理部门: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综合办公室。

咨询与申诉电话:021-67705124,邮箱:lxyz@lixin.edu.cn,受理部门: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研究生处。

九、其他

最新招生信息将及时在学校研究生处官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按上述程序完成相关操作。

十、附则

本办法由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研究生处

202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