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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艺术类专业录取情况统计

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具有我校校考专业合格证,并且考生所在省专业统考合格,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在此基础上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服装设计中日合作)、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服装设计中英合作)、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环艺设计中英合作)等专业:按考生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并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

说明:对于上海市生源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为上海市专业统考成绩,不需要参加校考;对于其他省生源考生,专业考试成绩为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

2.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等专业要求考生外语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满分为150分)。

3.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服装设计中英合作)、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环艺设计中英合作)高考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满分为150分)。

表演专业的录取原则:政治思想品德和体检合格,有统考的省(区、市)考生须取得本省(区、市)统考专业合格证,在此基础上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相应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取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各专业按学校专业考试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录取原则详见《东华大学2017年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简章》《东华大学2017年表演专业本科招生简章》 。

专业

外省市2017最低综合分

上海市2017最低综合分

产品设计

401

672.21

服装与服饰设计

415.8

671.06

环境设计

405.8

663.46

视觉传达设计

401.6

662.28

数字媒体艺术

395.73

665.90

艺术与科技

393.23

653.35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日合作

396.8

672.31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环艺设计中英合作

392.4

649.79

设计学类(中外合作办学) 服装与服饰设计中英合作

428.8

678.59

最低分

392.4

649.79

表演(服装表演)

全国统招,录取最低校考名次为第49名。

表演(影视戏剧)

全国统招,录取最低校考名次为第8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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