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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机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电机学院

二、就读校址

校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橄榄路1350号

闵行校区: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690号

三、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招生总计划:30名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退役士兵
01 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德合作) 28 2
合计 30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德语、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印发的《上海市招生体检管理办法》执行。九、录取规则

(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

1.文化成绩要求

(1)考生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十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信息科技科目为合格,地理科目为合格或D及以上,其他科目必须为D及以上,有F者不能报考。

(2)根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A、B、C、D,折成对应的分数:A=100;B=90;C=75;D=60。地理及信息科技科目不计入总分折算。

2.校考科目:《综合素质能力》笔试

《综合素质能力》笔试主要内容:文史地基本常识、基本科学素养、信息技术基本常识、逻辑思维能力、个人综合素质等。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

笔试主要内容:文史地基本常识、基本科学素养、信息技术基本常识、逻辑思维能力、个人综合素质等。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

3.录取办法

以8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等第折算成分数的总和(不含地理和信息科技科目)+校考科目成绩+校内加分的合成分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择优录取。同分条件下,依次参考8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等第折算成分数的总和、校考科目成绩、语数外科目等第折算总和成绩。二志愿及后续志愿按8门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等第折算成分数的总分录取。

二.退役士兵单独命题,计划单列,录取和实施办法按照上海市教委规定执行。

退役士兵于现场确认当天凭本人身份证、民政局证明、退役证书、本市户籍证明、高中阶段毕业证书、入伍期间立功受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照2张及报名考试费到闵行区江川路690号技术中心大楼115直接办理报考手续。

备注:校内加分政策:

序号 加分项目 分值
1 数学或外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为B以上(含B)加5分 5


说明:所有加分须经学校审核公示后,才能生效。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中外合作高职专业18000元/学年(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

900元-1200元/学年。(沪教委财(2012)118号]、[沪财预(2003)93号]、[沪价费(2003)56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电机学院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电机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021-38223045、64637770

十三、投诉监督电话021-38223140

十四、学校网址:http://zhaosheng.sdju.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一定比例的学费贷款贴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1.报名与确认报考办法按市教委文件规定执行。凡第一志愿填报上海电机学院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高考报名号、报名考试费等材料,于2016年3月18、19日上午8:30~下午3:30到闵行区江川路690号技术中心大楼115办理现场报名确认手续。

2.校考时间与地点:2016年3月26日,地点为闵行江川路690号,具体见准考证。

3.学校在5月上旬至6月上旬,组织录取考生进行新生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