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学校2021年春季招生自主测试顺利进行,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54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0〕34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2021年春季招生章程,特制定以下春季招生自主测试实施方案。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 | 计划数 | 专业说明 |
智能制造类 | 20人 | 含以下专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德国学分互认项目) 机械电子工程(德国学分互认项目) 物流管理(德国学分互认项目) |
计算机类 | 60人 | 含以下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网络工程 物联网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