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学校2022年春季招生自主测试顺利进行,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沪教委学〔2021〕44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1〕3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2022年春季招生章程,特制定以下春季招生自主测试实施方案。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 | 计划数 | 专业说明 |
智能制造类 | 30人 | 含以下专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 机械电子工程(中德合作) 物流管理(中德合作) |
计算机类 | 50人 | 含以下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网络工程 物联网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