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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春季招生自主测试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确保学校2022年春季招生自主测试顺利进行,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沪教委学〔202144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2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13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2022年春季招生章程,特制定以下春季招生自主测试实施方案。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

计划数

专业说明

智能制造类

30

含以下专业: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德合作)

机械电子工程(中德合作)

物流管理(中德合作)

计算机类

50

含以下专业: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软件工程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网络工程

物联网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