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
上海中医药大学
二、就读校址
校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蔡伦路1200号
三、层次
■ 本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中医药大学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中医药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六、学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中医药大学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18年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如下:
项目 | 计划 |
武术 | 5-6名 |
排球(女子) | 2-3名 |
合计 | 8 |
八、选拔对象
凡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选拔测试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普通高校年度招生工作中规定的报名要求。其中,在沪报名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考生须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7〕56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18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17〕42号)的有关要求。
(二)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运动项目一致。
(三)所报项目满足下列条件:
考生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当年高考报名手续后取得高考报名号,上海考生须符合教委相关文件规定的在沪高考报名资格。考生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正式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参加所在运动队正常训练,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或2015年以来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3.实行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的考生,其选考科目须满足所报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九、选拔方式
(一)专业测试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测试采取市统测和我校校考相结合的组织方式。
1.市统测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 根据上海市统一安排,2018年报名武术、女排项目的上海生源考生须参加市统测。考生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体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本市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基础材料审核认定后,考生参加市统测。
参加市统测的上海生源考生须取得合格成绩。市统测项目未合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市统测成绩合格考生名单,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示为准。
2.校考
项目:武术、排球(女子)
测试项目:1)专项运动水平测试 占80%
2)专项身体素质测试 占20%
测试时间:2018年3月3日(具体时间以上海中医药大学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网站通知为准) 测试地点:上海中医药大学体育馆
校考之前,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校考全程录音录像。
(二)文化测试
1.文化课考试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根据学校测试结果,被我校确定为文化单独考试的考生(须为一级及以上高水平运动员),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具体详见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教学司〔2017〕13号)。参加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的考生,应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1日至3月15日。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4科,每科满分均为150分。考试时间为2018年4月21日至22日。其中,4月21日,9:00¾10:30为语文,14:00¾15:30为数学;4月22日,9:00¾10:30为政治,14:00¾15:30为英语。考试大纲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公布。
2.统一高考
除单考以外其他测试合格的考生须按要求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全国统一高考。
十、录取规则
(一)根据考生专业测试成绩择优给予优惠录取政策,并按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公示。 (二)获得优惠政策并通过公示的考生,文化课考试成绩或统一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者,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1.文化课单招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根据学校测试结果,被我校确定为文化单独考试的考生(须为一级及以上高水平运动员,按照招生计划数的20%确定名额),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文化课统考。 且达到学校划定的录取分数线,方有录取资格。
2.二本线政策:
除单考以外其他测试合格的考生须按要求参加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全国统一高考。考生统一高考成绩需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3.二本线65%政策:
考生统一高考成绩需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和高考改革试点的省份,按照各省份相关规定执行。所有高水平运动员按国家政策进行录取,有关政策请考生向当地教委高招办咨询。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二、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学费:本科每人每学年6500元
住宿费标准
住宿费:每人每学年1200元
十三、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四、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全程接受我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51322410
十五、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hutcm.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ygzs.shutcm.edu.cn
招生处咨询电话:021-51322028
体育教育处(部)咨询电话:021-51322558
十六、其他须知
1、上海生源考生所报专业须在中医学(五年制)、针灸推拿学范围内,外地生源考生所报专业须在中医学(五年制)、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范围内。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1)、考生患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第一条中列出的六大类疾病,学校不予录取。
(2)、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二条中列出的色弱、色盲;不能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学校不予录取。
(3)、考生患有《指导意见》第三条中列出的考生视力镜片 度数大于800度者;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者;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者;斜视、嗅觉迟钝、口吃者,慎重报考我校。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含体检),凡不符合入学资格者(包括体检复查不合格),取消入学资格。
(5)、对于心理测试异常的学生,必须在2周内到具有资质的专业医疗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患有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取消入学资格。拒绝做鉴定者,直接取消入学资格。
3、报名要求:
(1)登录上海中医药大学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网址http://ygzs.shutcm.edu.cn/),点击“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并下载打印“上海中医药大学2018年武术女排特长生报名表”,加盖公章。
(2)报名需备材料:
①运动员等级证书(复印件)
②比赛成绩册(复印件)
③比赛秩序册(复印件)
④学历证明(复印件)
⑤高中三年学习成绩原始记录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需加盖相关单位公章。
⑥身份证(复印件)
⑦单位推荐书和自荐书
⑧二寸彩色照片5张
(3)将“上海中医药大学2018年武术、女排特长生报名表”和报名需备材料一起于2018年2月23日前(以邮戳为准)寄到上海中医药大学体育部招生组收(邮编:201203)。
注:我校将对高水平运动员报名材料及报名资格进行初审,并在招生网站上公布初审通过名单。初审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我校专业测试,测试时必须携带以上报名材料的原件,否则不予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