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二、就读校址
就读校区地址为:上海市闵行区虹梅南路6001号
三、招生层次
□本科 ■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 ■民办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招生就业处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招生工作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和计划(含保送和免试)
专业 | 招生计划 | ||
高中(中职)毕业生 | 退役军 人 |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 |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68 | 1 | 1 |
护理▲ | 68 | 1 | 1 |
学前教育 | 58 | 1 | 1 |
合计 | 200 |
1.标注“★”的为本校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国家骨干建设专业;标注“▲”的为本校高等职业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上海市骨干建设专业。
2.各专业无男女比例和性别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0〕44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1〕33号)关于高职扩招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报考护理专业色盲、色弱、听力障碍不宜;学前教育专业不建议口吃考生报考。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安排
测试日期:10月10日
测试地点: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水产路2859号)
测试科目:职业技能测试
具体测试时间以志愿填报时所选时间段为准。
十二、录取规则
一、获得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国家职业技能大赛(中职组)个人三等奖(含)以上或由市教委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的中职毕业生可获得我校相关专业的保送资格。
二、作为录取依据的测试总分(满分400分)=统一文化测试(满分100分)+职业技能测试组成(满分300分)。
三、各科目测试计分方式如下:
科目 | 高中(中职)毕业生 | 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 |
统一文化测试 (满分100分) | 取得高中(中职)毕业证书:免试(计为100分); 无高中(中职)毕业证书者,提供语数外学考成绩: 3门均合格:计100分 1门不合格:计90分 2门不合格:计80分 3门不合格:计70分 无学考成绩:计70分 | 免试(计为100分) |
职业技能测试 (满分300分) | 综合面试(计为300分;取得相关职业技能证书的考生,可免试;面试内容包括:自我认知、时事政治、专业通识、心智礼仪、生涯规划、团队协作) |
四、取得初级(含)以上职业技能证书者,可免试入学,免试考生按证书等级、颁证机构从高到低排序。
五、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测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遇同分,依次比较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统一文化测试成绩。
六、未获得保送或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并取得有效成绩,方具备录取资格。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180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
住宿费标准:
2500元/年(沪教委民〔2015〕4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
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全程接受本校招生工作监察小组监督。
举报电话:021—64522376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s://www.esu.edu.cn/
招生官网:https://zs.esu.edu.cn/
咨询电话:021--64523424、021—64506938
微信公众号:筑梦东海
咨询QQ群:202107564(上海东海学院招生群)
十七、其他须知
一、保送及免试申请材料提交
申请保送及免试的考生请于9月7日-8将保送(免试)申请表(可从我校阳光招生网站下载,网址:https://zs.esu.edu.cn/)、身份证照片(正反面)、相关证书材料等扫描或拍照,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专用邮箱:donghaizsb@163.com办理申请手续。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逾期不予受理。
二、其他注意事项
报考普通批志愿的考生可于9月30日15:00起登录指定网站(网址:https://zs.shjgu.edu.cn)下载准考证,并根据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信息准时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