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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奖助政策体系一览表

暖心育人·助力成才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简介

 

——学校设立奖学金奖励优秀学生,获奖学生约占在校学生的50.00%,每年均有近3000人次获得奖学金。

——用好国家助学金,帮助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学生安心学习解决后顾之忧。

——每年保证校内勤工助学岗位50多个,经费10余万元,优先保证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协助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做好贷前准备和贷后管理工作,及时完成贷款的审核及发放。

温馨提醒

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对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2. 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填写《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这张表可以在上海学生资助网站下载(下载地址:http://xszz.firstjob.shec.edu.cn/folder13/folder53/2020-07-02/4807.html),不用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如果你是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等学生或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记得带上相关材料复印件。

3. 学生资助工作由学生资助中心负责,办公地址:学生发展中心306室,联系电话:021-64527914,E-mail:donghaixgb@163.com,联系人:王老师。

附件一: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奖助政策体系一览表

附件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简介

附件三: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中西部地区新生求学资助项目简介

 


附件一: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奖助分类

奖助标准

奖助人数

奖助对象

国家奖学金

每人每年8000元

8名左右

二年级以上特别优秀的在校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

每人每年5000元

200名左右

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上海市奖学金

每人每年8000元

4名左右

二年级以上特别优秀的在校生

上海东海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

200、300、500元

学习成绩优秀,占在校生总人数的27.5%

按德、智、体综合测评排名,单科成绩达到各等级标准,详见学生手册

庄飞柳奖助学金

2000-5000元不等

视实际情况而定

学习上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级各类专业竞赛并获奖的团体及个人,或家庭经济出现特殊困难及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的学生

国家助学金

平均每人每年3300元

600名左右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中西部地区新生求学资助

每生一次性资助3000元

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报到入学均可享受

中部地区包括: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西部地区包括: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

勤工助学

每生每小时不低于15元

学校统筹安排

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生

国家助学贷款

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无限制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在户籍所在县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基层就业、涉农单位就业、农村学校任教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12000元

无限制

自愿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到本市涉农单位就业或到本市农村学校任教,服务期在3年(含3年)以上的应届毕业生

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学费减免

 

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注册报到当天,先至学生资助中心办理学费减免手续(免交入学当年学费减免部分)

无限制

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学生;退役后考入本校并报到入学的新生

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根据征兵部门下达名额确定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的在校生

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没有办法筹措足额学费、住宿费,可先报到入学。学校为其办理入学手续后,再根据核实后的困难情况给予相应的资助

缓交学费(校内无息借款)

不设限额

视实际情况而定

通过助学贷款等途径仍然无力凑齐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市、校优秀毕业生

颁发荣誉证书

当年度毕业生数的7%

符合评选条件的应届优秀毕业生

特殊/临时困难补助

视实际情况而定

因家庭遭遇突发性灾害,本人或父母突患重大疾病,或者遇父、母亡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注:1.学生在同一学年内只能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上海市奖学金中的一项,并可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若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发生变化,以新的办法为准。

2.此表为简表,表内未尽事宜以各类奖助相关文件为准。


附件二: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简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

一、贷款额度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二、申请条件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借款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4.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学生;

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三、办理程序

(一)首次贷款流程及所需材料

1.注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注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

2.填写申请表:在线填写申请表,填写后导出并打印,借款学生本人签字;

3.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导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填写后由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签字。注意:属于高中预申请无需提供认定申请表。

4.所需材料

1)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2)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双方的身份证原件;

3)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4)户口簿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出示双方户口簿原件);

5)未通过预申请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5.签订合同: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一同携带所需材料,到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签订合同并领取回执单。

6.提交回执单:借款学生尽快将回执单交给高校老师,由老师录入系统。注:国家开发银行10月10日后无法录入回执。

四、贷款利息

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部补贴,毕业后利息全部由学生及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负担。

五、贷款期限和还本宽限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时,应与经办银行和经办机构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按双方签署的合同执行。学生毕业后,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2020年新办理的助学贷款,还款宽限期为5年。

六、其他

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全国服务热线:9559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8:30至17:30

学生在线系统:https://www.csls.cdb.com.cn/

附件三:

中西部地区新生求学资助项目简介

 

为帮助中西部地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顺利入学,我校于2012年开始设立中西部地区新生求学资助项目,具体政策如下:

一、资助对象:

当年通过统一招生考试被我校录取的中西部地区全体新生(中部地区包括: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海南;西部地区包括:西藏、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

二、受助条件:

上述地区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报到入学均可享受。

三、资助金额:

来自中西部地区的新生,通过当年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由学校一次性支付资助金3000元,入学当年12月底前发放至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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