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二、就读校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505号
三、招生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名称: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的专科毕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是营利性民办高校,全称为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有限公司。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学校招生工作;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校招生日常工作;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监察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我校2020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和计划为: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 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 | 高中往届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 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 | 退役军人 | |
应用英语 | 12 | 50 | 5 | 4 | 1 |
应用日语 | 18 | 38 | 3 | 9 | |
应用韩语 | 6 | 30 | 2 | ||
应用德语 | 6 | 24 | |||
应用法语 | 6 | 24 | |||
应用西班牙语 | 6 | 26 | |||
应用俄语 | 4 | 20 | |||
会计 | 6 | 30 | 2 | ||
国际商务 | 6 | 30 | 2 | ||
会展策划与管理(中澳合作) | 6 | 34 | |||
酒店管理 | 6 | 36 | 2 | ||
空中乘务 | 6 | 30 | 2 | 2 | |
学前教育 | 10 | 35 | 2 | 2 | |
法律事务 | 6 | 20 | |||
新闻采编与制作 | 4 | 20 | |||
影视编导 | 4 | 20 | 2 | ||
汉语 | 4 | 36 | |||
数控技术 | 2 | 50 | |||
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设备维护与保养) | 2 | 50 | |||
计算机信息管理 | 4 | 26 | 2 | ||
计算机信息管理(大数据分析中美合作) | 6 | 24 | |||
电子商务技术 | 2 | 24 | |||
休闲体育 | 4 | 20 |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 | 6 | 43 | |||
游戏设计 | 4 | 24 | |||
环境艺术设计 | 4 | 24 | |||
合计(980名) | 150 | 788 | 18 | 23 | 1 |
备注:1.空中乘务专业须面试合格方可报考(详情见学校网站和学校公众号)。
2.凡报考学前教育专业的考生无口吃。
3.无男女比例限制。
4.艺术类专业(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游戏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与非艺术类专业不得兼报。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日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日语和英语;入学后韩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韩语和英语;入学后德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德语和英语;入学后法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法语和英语;入学后西班牙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西班牙语和英语;入学后俄语专业教学外语语种为俄语和英语;其他专业教学语种为英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60号)关于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2020年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学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十一、测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根据教委规定的统一时间执行,具体日期详见本校官网,考试科目及时间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观海路505号。具体考场详见考生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
考试对象 | 专业类别 | 考试科目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 非艺术类专业 | 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 |
艺术类专业 | 装饰画(满分100分) | |
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 | 非艺术类专业 | 素质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
艺术类专业 | 装饰画(满分100分) | |
高中往届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 | 非艺术类专业 | 入学测试(满分150分)、素质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
(四)申请优先录取考生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凡报考我校且符合下表所列条件之一的考生,请于填报志愿后2日内完成网上证书材料上传,上传入口:(1)登录我校网站(www.sicfl.edu.cn)主页点击“2020年自主招生”浮标进入完成。(2)关注学校公众号,进入“阳光招生”栏目,点击“证书材料上传”完成;经我校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以网上公示形式告知。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申请“优先录取”。
项目名称 | 第一专业志愿 | 颁证机构 |
“星光计划”职业技能竞赛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 证书和专业相关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个人或团体“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 | 证书和专业相关 | 教育部 |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笔试合格 | 应用英语、会计、国际商务、会展策划与管理(中澳合作)、酒店管理、学前教育、法律事务、新闻采编与制作、影视编导、休闲体育、空中乘务(面试合格考生方可报考) | 教育部考试中心 |
雅思(IELTS)总分4.5及以上 | 英国文化协会(The British Council)、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University of Cambridge ESOL Examinations)和澳大利亚教育国际开发署(IDP Australia) | |
托福(TOEFL)总分45分及以上 | 美国教育考试服务中心(Educational Testing Service) | |
市级(含)以上英语技能大赛个人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获得者 | 应用英语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剑桥商务英语初级(BEC Preliminary)证书A2及以上 | 英国剑桥大学考试委员会(Cambridge English Language Assessment) | |
上海市英语口译基础能力证书 | 上海市外语口译岗位资格证书考试委员会 | |
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及以上 | 应用日语 | 日本国际教育支援协会 |
中职校或高中日语专业课成绩70分或C及以上 | 学校教务处盖章成绩单 | |
中职校韩语专业课成绩合格或D及以上 | 应用韩语 | 学校教务处盖章成绩单 |
中职校或高中德语专业课成绩合格或D及以上 | 应用德语 | 学校教务处盖章成绩单 |
欧标德语A1证书及以上 | 歌德学院 | |
中职校或高中法语专业课成绩合格或D及以上 | 应用法语 | 学校教务处盖章成绩单 |
欧标法语A1证书及以上 | DELF:法国国民教育部 TCF:法国国际教育研究中心 TEF:法国工商会 | |
中职校或高中西班牙语专业课成绩合格或D及以上 | 应用西班牙语 | 学校教务处盖章成绩单 |
中职校或高中俄语专业课成绩合格或D及以上 | 应用俄语 | 学校教务处盖章成绩单 |
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 | 会计 | 上海市财政局 |
会计电算化证书 | 上海市财政局 | |
会计专业课成绩合格且会计基础75分或C及以上 | 学校教务处盖章成绩单 | |
酒店管理、空乘或烹饪专业课之一成绩单(专业课单科成绩70分或C及以上) | 酒店管理 | 学校教务处盖章成绩单 |
数控车床工中级证书、数控铣床工中级证书、维修电工中级证书、AHK证书之一 | 数控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设备维护与保养) | 人社部、上海市人保局、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德国工商大会上海代表处 |
中职校文化艺术类大类招生专业的学生(需专业课合格或D及以上) | 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游戏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 学校教务处盖章成绩单 |
应届高中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七门科目全部合格者(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 | 不限 |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
阳光体育大赛个人前六名或团体二等奖(含)以上者 | 休闲体育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上海市奖学金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 | 不限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
中职校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取得1A或2B(含)以上者 | 不限 |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 |
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和技校)获得校级(含)以上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部称号者 | 不限 | 盖章荣誉证书及奖状 |
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和技校)获得田径、球类、游泳、武术、体操、健美或健美操项目国家三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 | 不限 | 上海市体育局 |
高中阶段(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在市级运动会锦标赛中获得田径、球类、游泳、武术、健美项目个人前八名或集体前三名、个人或集体二等奖以上者 | 不限 | 上海市体育局 |
声乐、器乐或舞蹈考级十级(含)或最高级以上证书者 | 不限 | 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家协会、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家协会、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中国舞蹈家协会、北京舞蹈学院 |
3.申请优先录取考生的考试科目如下:
批次 | 考试对象 | 专业类别 | 考试科目 |
申请优先录取批次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 非艺术类专业 | 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 |
艺术类专业 | 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300分)、装饰画(满分100分) | ||
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 | 非艺术类专业 | 入学测试(满分150分)、素质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 |
艺术类专业 | 入学测试(满分150分)、装饰画(满分100分) | ||
高中往届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 | 非艺术类专业 | 入学测试(满分150分)、素质技能测试(满分100分) |
十二、录取规则
(一)申请优先录取考生的录取规则:
批次 | 考试对象 | 专业类别 | 录取规则 | 备注 |
申请优先录取批次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 | 非艺术类专业 | 依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 | 计划数按照不超过各专业原计划数50%执行,同时参照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
艺术类专业 | 依据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和装饰画成绩的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 | |||
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 | 非艺术类专业 | 依据入学测试成绩和素质技能测试成绩的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 | ||
艺术类专业 | 依据入学测试成绩和装饰画成绩的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 | |||
高中往届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 | 非艺术类专业 | 依据入学测试成绩和素质技能测试成绩的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 |
以上规定仅适用于申请优先录取的考生。未被“优先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投档录取。
(二)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7门科目),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折算办法:合格100分,不合格50分,分值700分。
2.测试办法:
(1)非艺术类专业:职业适应性测试300分(含文化基础150分、职业与心智90分、专业通识基础60分);
(2)艺术类专业:装饰画100分。
3.成绩计算:
(1)非艺术类专业成绩合成总分(满分1000分)=7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满分7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300分);
(2)艺术类专业成绩合成总分(满分1300分)=7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满分700分)+装饰画(满分100分)×6。
4.录取规则:
(1)非艺术类专业:依据成绩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招生计划1:1划定)。同分则依次比较职业适应性测试中的文化基础、职业与心智、专业通识基础成绩;
(2)艺术类专业:依据成绩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招生计划1:1划定)。同分则比较装饰画成绩。
5.征求志愿报考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照上述规则录取。
(三)对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齐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文化素质测试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公共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每门满分50分,共计150分,以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考试成绩为准,其中“合格”计50分,“不合格”但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合格”计45分,“不合格”且参加学校组织的补考仍“不合格”或未参加补考计25分。
2.测试办法:
(1)非艺术类专业:素质技能测试100分;
(2)艺术类专业:装饰画100分。
3.成绩计算:
(1)非艺术类专业成绩合成总分(满分250分)=3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满分150分)+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2)艺术类专业成绩合成总分(满分250分)=3门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折算成绩(满分150分)+装饰画(满分100分)。
4.录取规则:
(1)非艺术类专业:依据成绩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招生计划1:1划定)。同分则依次比较英语、语文、数学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成绩;
(2)艺术类专业:依据成绩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招生计划1:1划定)。同分则比较装饰画成绩。
5.征求志愿报考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照上述规则录取。
(四)高中往届毕业生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高中应届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往届毕业生及中等职业教育的公共基础课程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应届毕业生,采用统一入学测试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结合的办法录取。
1.测试办法:
非艺术类专业:入学测试150分,素质技能测试100分。
2.成绩计算:
非艺术类专业成绩合成总分(满分250分)=入学测试成绩(满分150分)+素质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3.录取规则:
非艺术类专业:依据成绩合成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资格线(按招生计划1:1划定)。同分则比较入学测试成绩。
4.征求志愿报考非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照上述规则录取。
(五)退役军人的考试招生录取办法另行通知。
十三、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应用英语、应用日语、应用韩语、应用德语、应用法语、应用西班牙语、应用俄语、会计、国际商务、酒店管理、空中乘务、学前教育、法律事务、新闻采编与制作、影视编导、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游戏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21800元/生/年;
汉语、数控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设备维护与保养)、电子商务技术、休闲体育专业20000元/生/年;
会展策划与管理(中澳合作)、计算机信息管理(大数据分析中美合作)专业28000元/生/年。
(沪教委民﹝2015﹞4号)
住宿费标准:
4500元/生/年(四人间),3300元/生/年(六人间)
(沪教委民﹝2015﹞4号)
报名、考试费:
报名费14元/人;考试费:艺术类专业校测科目(“装饰画”)50元/科、其他科目26元/科。
(沪价费﹝2006﹞5号,沪预财联﹝2006﹞1号)
十四、资助政策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学校奖学金。我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8020838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http://www.sicfl.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zs.sicfl.edu.cn/index.asp
咨询电话:021-68021818、68020551、68020632
十七、其他须知
(一)网上报名
网上填报志愿
所有考生(退役士兵除外)均通过上海招考热线(www.shmeea.edu.cn)志愿填报系统进行网上志愿填报。网上志愿填报时间:根据教委规定的统一时间执行。考生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一般专业志愿与艺体类专业志愿之间不得兼报,同时须勾选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二)打印准考证
凡报考我校的考生(退役军人除外)可于统一考试前3日内登录我校网站(www.sicfl.edu.cn)主页点击“2020年自主招生准考证”浮标打印准考证。
(三)考生可通过我校网站www.sicfl.edu.cn“招生信息”栏目中查阅各招生专业简介与测试大纲。
(四)档案管理
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凭院校录取通知书于2020年8月下旬,前往相关区高招办或高中阶段学校等个人档案所在地提取或转递纸质档案,并按院校的规定递送。
(五)通过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43号)规定的其他考试;未被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符合文件规定报名条件的其他考试。
(六)本章程由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