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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军入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国家根据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需要进行征兵。每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国家有关条例号召,有为青年立志从军,热血男儿精忠报国;没有稳固的国防,便没有人民的安宁

征兵要求:

身高、体重标准(一)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二)体重标准体重=(身高-110)kg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视力标准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

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潜水员、潜艇人员、空间兵、特种部队条件兵(含海军陆战队队员)准分子激光手术或其他手术治疗,不合格。

优惠政策:

在校大学生参军入伍相关政策:(1)新生应征入伍可申请办理入学资格保留(2)应征入伍的高职(专科)生服役期满退役复学时,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报市教委备案,可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3)享受专升本优惠政策。应征入伍的高职(专科)生,专科毕业后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者采取计划单列、自愿报名、学校考试、单独录取的办法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无需英语四级证书和计算机一级证书即可报考)。

(4)在校大学生入伍前未完成学业的,服满现役退役后复学时,由安置部门按照退伍义务兵自谋职业的标准和渠道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由社保部门按规定落实享受相当于24个月社会保险费补助标准的生活补助(3万左右)。

入学前为外地户籍在校大学生落户专项政策:

(1)应征入伍的非上海户籍在校高职(专科)生、在部队服役期间表现好、退役复学后本科毕业、在本市落实就业单位的,直接办理上海户籍。(2)应征入伍的非上海户籍的在校高职(专科)生,退役复学后专科毕业、在上海落实就业单位的,可申办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并享受相关待遇(直接获得标准分),在申请转办上海户籍时,其服义务兵役年限视同持有居住证年限。

学费资助标准:

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