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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学类(含财政学、税收学专业)

按类(财政学类)招生。学生根据财政学和税收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按照本人意愿选择学习相应专业课程,分流到财政学和税收学专业。

财政学

基本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学科门类:经济学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财政、税收、会计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运作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在各级财政、税务等政府机关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各种中介咨询服务机构从事财政、税务、会计、审计等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财政学科必须具备的经济学基础知识,掌握财政、税收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财政收支、政府预算与会计、税法运用方法和技能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一定的理论研究能力和较强的实务操作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具备本专业必须掌握的财政经济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业务技能,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素质结构;

2.熟悉党和国家有关经济财政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财政学科必须具备的经济学基础知识,财政、会计、管理和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有处理财政、财务会计、税收筹划及审计等相关方面业务的基本技能,业务实践操作能力强;

3.掌握文献检索、经济信息搜集、资料查询等财经信息处理方法;

4.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

5.能熟练使用英语和计算机技术从事相关业务,并达到学校规定的相应等级水平。

主干学科:经济学、管理学、法学

核心课程:财政学、中国财政史、政府预算、政府会计、公共支出管理、税收理论、中国税制、税收管理、税收筹划、财务会计、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经济法、国际经济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集中实训:入学教育、认识实习、创业教育、学年论文、财政学专业社会实践;课内实训:实验室实训。

税收学

基本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学科门类:经济学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税务、财会、法律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操作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在各级税务机关、企事业单位、税务中介机构等部门从事税务管理、税收筹划、财务会计等实际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本专业学生学习税收学科必须具备的经济学基本理论知识,掌握税收、财政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实践知识,训练其理论研究能力和实务操作能力。

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税收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相关业务的基本训练,具有税收及相关领域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1.掌握税收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

2.具有处理税收业务的基本能力;

3.熟悉国家有关税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并能够进行税收筹划;

4.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5.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主干学科:经济学、管理学、法学

核心课程:税收理论、中国税制、税收管理、税收筹划、国际税收、外国税制、财政学、中国财政史、政府预算、公共支出管理、财务会计、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计量经济学、经济法、国际经济学。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集中实训:入学教育、认识实习、创业教育、学年论文、税收学专业社会实践;课内实训:实验室实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