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学制:四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学位
学科门类:经济学
核心课程:
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能源经济学、自然资源与环境经济学、能源市场与价格、低碳经济与能源政策、能源金融、能源企业经营与管理、能源项目投资管理、国际能源战略与政策、能源专业外语(Ⅰ、Ⅱ)。
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掌握经济学、管理学、能源经济等方面的知识,熟悉国家的能源方针与政策,具备运用数量分析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进行调查、分析和实际操作的能力,能够从事能源政策研究、能源产业发展规划、能源技术经济分析等工作,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的高素质能源经济应用型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应系统掌握经济学、管理学、能源经济基础理论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了解能源市场的运行规律,熟悉党和国家能源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全球能源产业的发展动态;具有运用数量分析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进行调查、分析和管理的实际操作能力。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包括课内实验、课外实践、课程设计、社会实调查与实践、学年论文、创业设计、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
毕业生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
1. 掌握经济学、管理学、能源经济基础理论
2. 能够运用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等现代经济学方法对现实能源经济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3. 掌握外语、计算机及信息技术、统计分析和计量分析软件等工具性知识;
4. 了解能源经济学的学术动态;
5. 了解国家能源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全球能源产业发展动态;
6. 具有能源产业调查、分析和管理的实际工作能力;
7. 具有较强的自我学习、创新、实践、交流和社会适应能力;
8. 具有较强的向相关学科扩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