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优资困(2022)
☆国家奖学金
国家面向全体在校生,对特别优秀的学生实行的奖励,每年评定一次,奖励金额8000元/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面向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在校生实行的奖励,每年评定一次,奖励金额5000元/人。
☆国家助学金 国家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资助,每年评定一次,一等4300元/人,二等3300元/人,三等2300元/人。(具体发放金额依据国家文件执行)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绿色通道
为保证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我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建立了入学“绿色通道”,凡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均可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
☆国家助学贷款
我校帮助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办国家助学贷款,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承担。
☆勤工助学
为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劳动得到有效资助,顺利完成学业,我校设立了勤工助学岗位,专门为特困生提供勤工俭学机会。
☆学费减免
减免部分确因经济条件所限,交纳学费有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当前就读学年学费,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
☆基层就业资助
为在黑龙江省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三年的全日制低保家庭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师范生公费教育
公费师范生在校期间不用缴纳学费、住宿费,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
☆年度奖学金
为鼓励学生在校期间刻苦学习,奋发向上,设立年度奖学金,每年评定一次。
☆铁人奖励基金
奖励为学校建设和发展做出极大贡献、争得极大荣誉的全日制在校生,设立“突出贡献奖”、“自强自立奖”、“特殊荣誉奖”奖项,每年评定一次。
☆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
为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一次性发放求职创业补贴1000元。
☆其他资助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更好地学习、生活,学校利用事业收入提取资金以及社会捐助资金设立困难补助、伙食补贴、路费补贴等校内资助项目。
温馨提醒: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不用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如果你是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等学生或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记得带上相关材料复印件。
安全预警: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