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你考入黑龙江大学!请你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仔细阅读以下报到须知并做好相应的入学准备。
1.报到时间:2017年8月29日;报到地点:黑龙江大学格致园(A区)主楼广场。报到当日,应届毕业生请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报到,研究生学院将进行资格审查;非应届毕业生请携带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报到。逾期两周未报到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2.交费。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规定,全日制硕士生学费标准为学术学位8000元/年、专业学位9000元/年(MBA专业学位学费标准18000元/年、MPA专业学位学费标准16500元/年)。非全日制硕士生学费标准为工商管理(MBA)12000元/年、公共管理(MPA)11000元/年、工程硕士领域6000元/年、农业推广领域7000元/年、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领域9000元/年。新生入学后,统一发放校园卡,首张校园卡卡费成本由学校承担。新生需在8月15日前将学费足额存入随录取通知书寄去的中国银行卡中,由学校直接在中国银行卡中划转,入学后统一发放收据(有贷款意愿且符合贷款条件的研究生不得向卡中存钱)。新生报到时,学校将对收费项目进行公示,对学校规定以外的收费,学生可以拒交。
全日制学术学位专业学制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中法律硕士(非法学)学制三年,其它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二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学制均为三年。
3.研究生住宿自愿。新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标准为四人间,宿费1200元/年。宿费开学后统一缴纳。
4.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全日制考生,其医疗体系由日常医疗、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三个部分组成,不享受校内公费医疗。
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互为补充,没有交叉。关于医疗保险问题的具体说明及办理程序请于开学初登陆研究生学院网站查询。
自愿参加保险的研究生同学,请关注研究生学院网站的进一步通知,保险公司将在入学报到时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5.须提前准备并于开学初上交的材料如下(具体要求和办理程序请于开学初登陆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查阅):
(1)户口(另见附件)。
(2)党团关系。非黑龙江大学应届生中,录取为非定向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须办理组织关系迁移手续。由县级以上具有全国范围内转移组织关系权限的党委组织部门开具介绍信。(1)在哈高校应届毕业生,所开具的介绍信为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的,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黑龙江大学党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为: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2)其余情况介绍信抬头应为:中共黑龙江省委高校工委组织部,接收单位为: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
预备党员或入党积极分子须将预备党员或积极分子材料交研究生学院研工办。如上述材料已随个人档案转至研究生学院,须向研究生学院研工办说明,由研究生学院予以核查。
(3)特困生及拟申请校园地贷款的研究生,请于7月登陆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2017级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须知“并下载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4)照片。请准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五张(照片袋和照片背面写清研究生学号、姓名、专业和联系电话),开学后按研究生学院网站的通知要求交研究生学院研工办。
6.因个人原因申请办理保留入学资格、自愿放弃入学资格、申请复学的学生请于2017年7月登陆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相关通知并按要求办理。
7.以上内容如有变动,我院将于报到前一周在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网站发布通知,不再另发书面通知,请在报到前浏览该网站http://210.46.97.212/。
黑龙江大学研究生学院欢迎您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