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导师及2017级研究生同学:
研究生培养计划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各环节具体的安排和要求,是研究生培养管理基本文件之一,是研究生教学管理、质量监督的重要依据。为实现研究生个性化培养,现将2017级研究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对象
2017级全体全日制研究生(包含博士研究生)
二、制定时间
2017年9月19日—10月31日
三、制定依据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应严格按照研究生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要求,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制定、维护完成。
四、制定流程
①学生维护、提交 → ②导师审核 → ③学生打印 → ④导师审阅、签字→ ⑤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备案
1. 即日起,研究生可登录校园门户(网址:http://my.hlju.edu.cn/ )—研究生管理系统,在“培养管理”菜单下进行培养计划维护。
2. 对照本专业培养方案,在导师指导下,维护个人培养计划。尚未分配导师的培养单位,请尽快完成2017级师生互选工作。
3. 如在提交后,需要修改可在导师未审核的情况下,由研究生本人撤回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
4. 同学们在查看本专业培养方案时,如没有培养方案信息,请联系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进行培养方案指定。
5. 课程维护原则:
公共必修课:不得修改及删除;
公共选修课:公共政治类课程不得修改及删除,外语选修已修过学分的不能修改及删除;
学位基础课、学位方向课:在导师指导下,按照本专业培养方案要求,选择课程或删除多余课程;
必修环节:在导师指导下能修改或删除,但应满足培养方案中必修环节要求的最低学分。
★ 按照以上原则,修改或删除课程后,请检查各部分学分是否满足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要求,否则将无法提交。确认形成个人培养计划无误后,提交导师审核。
6.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纸质文档的打印份数由各单位根据需要自行确定,建议打印一式三份,由指导教师审阅后签字,研究生本人、指导教师各持一份,其余一份由各专业收齐交至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存档备案。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是研究生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指导教师及研究生同学高度重视,按时完成培养计划的制定工作。
特此通知。